穿母親買的衣服|鍾文音
以前女兒穿母親買的衣服,現在母親穿女兒買的衣服,這也是一種母女合體,我彷彿是一隻袋鼠,攜帶著母親前進色身的艱難處,航進感情的最深處。
法國作家莒哈絲在她最著名的《情人》一書裡提到十五歲半那天,她穿著金絲高跟鞋,戴著男用軟呢帽子,穿著母親給她的那件陳舊得幾近半透明的黃絲絹洋裝。洋裝無袖、胸口開得很低,她腰上繫著皮帶。帶著衝突美學的少女莒哈絲,帶著成人與孩子的混血模樣,女兒穿著母親的洋裝,性感而魅惑,在泛著金光閃閃的湄公河上,女孩倚著欄杆,吸引著從高級轎車走下來的中國情人。
一位純粹為了絕望而絕望的母親,在幸福時也有絕望升起的母親,這種奇異的精神風姿形塑了莒哈絲的寫作特質,但莒哈絲的絕望是一種抵抗似的強韌,並非真正的絕望,是一種反作用力的上升,因此她說即使絕望也要寫作,即使她死了,也仍然在寫作。
我年輕時迷上莒哈絲,我整個人被她穿著母親舊洋裝的模樣與至死不渝的寫作燃燒著,十分地吸引著年輕時無所事事的我。而她的母親也幾乎是我的母親再版,奮鬥一生但常感絕望,眼底經常流露無限的疲憊與突然湧上的暴怒。
我有時候沒有離開她,坐在旁邊看著樹葉和光影遊戲,等她醒來。
童年過年時,因過年氣氛的影響,她覺得應該要帶我出去遊晃一下,或者應該是禁不住我的要求,她會帶我去台北新公園,但我印象最深的卻是她帶我進入公園之後,就會開始尋找椅子,然後跟我說妳自己到處走走吧,接著她就將自己的皮包往懷裡揣著,然後竟在冬陽下打起盹來。
我有時候沒有離開她,坐在旁邊看著樹葉和光影遊戲,等她醒來,有時候會轉去公園出入口,玩著旋轉門,有時候會把腳跨在鐵條,擋住別人要過的路。或者坐在公園掉漆的模型動物身上,或者看人餵食池魚。有一次跑出去買冰淇淋吃,才吃一口就被一個大人撞到而掉在地上,看著冰淇淋在陽光下融化後,我才跑回母親身邊,彷彿在等著證據的消失。如果跟母親說,她可能會問我是哪個人撞倒的?妳怎麼沒找他賠?母親很容易將發生的一切換算成數字。
往往我因疼惜母親而想靠近她,但卻又常被她的脾氣給推得遠遠的。我們之間是那種想靠近又怕被彼此燒炙燙心的那種既綿密又疏遠的愛。
我的母親是這樣,而我也是這樣的女兒,我年輕時就想創作,一心想離開她,等到十八歲之後,我就把母親一個人留在原地。
那時我總不理解母親為何會暴怒。夜晚醒來一直看著衣服會不會被剪破了,甚至抱著衣服睡覺。
十八歲之後,我以為我再也不用穿母親買的衣服了,直到我這個女兒也都走入人生後半部了,我才發現竟一直保留著母親曾買給我的一些較為精緻的衣服。
我把近幾年母親買給我的衣服全拿出來,其實也沒幾件,因為當我們長大後,就會拒絕母親為我們打扮的樣子。
那是什麼樣子?粉色系的,像甜霜似的洋娃娃般。
童年時,最怕和她逛街。因為很少有好結局,總是開開心心地出門,卻極為疲憊恐懼地歸來。才買的美麗衣服,她就揚言要把它們全剪破了。
那時我總不理解母親為何會暴怒。夜晚醒來一直看著衣服會不會被剪破了,甚至抱著衣服睡覺,難怪我長大有嗜衣癖,去紐約讀美術時,一度想改學服裝設計。
然後母親給我的衣服壓力是她討厭學校制服,因此她很久才妥協,才買制服給我,這使我童年最初有上學恐懼症。
接著是不買體育服,這也導致我不敢上體育課。總不能穿百褶裙吊單槓跑步吧。
但母親有獨特品味,她從年輕時就覺得學校是為了賺錢才讓學生買一堆制服,學校名堂很多,她不買帳,且她說制服、體育服都是浪費錢且不好看的衣服。
小一上學時我穿了好久的洋裝,最後才在老師不斷地通牒下換成了制服,可以想像我穿著洋裝杵在一群白衣黑裙的小孩之中的獨特模樣。這獨特沒讓我感到驕傲,反而是一種恐懼,恐懼和別人的差異,恐懼別人的眼光,恐懼老師的殺氣騰騰,於是上學成了恐怖之事,常常是心裡默默流著淚。
直到母親妥協,買了制服,解除我的獨特性,我開始無聲音地埋藏在群體裡,成了安靜的小小孩。
她最討厭我穿多層次的什麼波西米亞風,她覺得看起來很沒精神很邋遢。
我還曾經擁有一雙高級手工訂製鞋,那是母親在一家手工鞋店前擺攤做生意的緣故。大約是那幾天生意不錯,而鞋店老闆娘和她感情亦好,她帶著我進入店裡,說要給這個小屁孩訂製一雙娃娃鞋。那是一雙黑色皮鞋,漆亮的黑皮,有金屬扣環,帶點高跟,綴飾著黑色蝴蝶,手工縫線如星辰點綴皮面,雕花紋路具穿透性。那雙鞋我一直保留著,捨不得穿,把它收藏在漂亮的盒子裡,直到有一天母親做媒成功,要帶我去吃一場喜酒時,我才發現我的腳竟套不進那雙手工鞋了,我不知道我的腳竟會長大,為此我還好傷心。
我保留那雙黑色手作皮鞋很多年,直到有一年颱風浸濕了皮鞋,才被母親丟了。我難過許久,彷彿它是我身體的一部分。後來黑色真皮所製作的各式各樣鞋子可說是我的經典不敗款,怎麼買都是挑黑色的。
母親到老都還偶爾會買衣服給我,款式倒非老派,她的美感很不錯,又是很重視面子的人,因此質料也佳,只是她買的不是我喜歡的樣式。如果我是一個乖孩子,拘謹而制式,或者哈日(當時她喜歡到舶來品店買日系品),那麼應該會喜歡母親買的衣服。我喜歡穿自己買的,以前常回家前都必須去火車站的廁所換上她買的衣服或者她喜歡的樣式,如此才敢回家,才不會挨她的罵。
她最討厭我穿多層次的什麼波西米亞風,她覺得看起來很沒精神很邋遢,尤其衣服沒有車邊或者裝飾流蘇,或者破洞刮痕的牛仔褲,那一律是她的眼中釘。還有她討厭性感的衣服,凸顯女性胸部或臀部的衣服,她也一律覺得刺目,覺得發春女孩才會穿出去招搖。
父親過世後,母親保留很多他的衣服,彷彿衣櫥有一天會走出一個父親似地珍藏著。
我可以拒絕性感衣,反正也沒有值得露的地方,我覺得全身最性感的地方是看不見的「腦子」,但波希米亞風偏偏是我喜歡的樣式,她的日系衣服屬於優雅拘謹型的辦公女孩,完全和我不搭調。但母親買的衣服,就是她的心意。我收下時,觸摸著美麗諾羊毛面料時,心裡常常是小小的不安(不知何時才會穿?),又有小小的安慰(感覺母親由衷希望女兒美麗)。
母親在我變成女人時,僅默默地遞給我一條生理褲,一件有襯墊的內衣。然後她嘴巴叨說著,怎麼時間這麼快,妳看起來還像個囝仔。
那是她買給我最性感的衣服。
美國女詩人安薩克斯頓穿著母親的衣服自殺,詩人期盼跟母親合體,可見衣服是如此地具有象徵意義,因衣服貼身,衣服會吸氣味,衣服是一種連結。父親過世後,母親保留很多他的衣服,彷彿衣櫥有一天會走出一個父親似地珍藏著。
以往母親和我出門時,每回都叮囑我要穿漂亮一點。有一回在路口遇到一個她的老鄰居朋友,她向老友說這是我查某囡仔。她的老友對我點頭微笑。我們轉身後,母親邊走邊說,妳今天穿得好看,我才跟她說妳是我女兒。
竟然因為我穿得美才承認我是她的女兒,我心裡真是一驚。如果我那天穿得醜,她就要否認我的身分了。
以母親喜歡的樣子打扮自己,和真正的我是不同的,卻非常符合當代時尚。
母親一直很在意我穿得漂亮與否,但我討她歡喜的時間竟來得如此緩慢,直到她中風倒癱下來,我才開始以她的目光來打扮自己。以她喜歡的樣子打扮自己,和真正的我是不同的,但卻是非常符合當代時尚。她喜歡時尚衣服,不喜歡落伍的樣子;但她又節儉,每一回買新衣都想了又想,不若我沒幾分鐘就可以掏出錢包了。
母親這一生唯一的制服就是醫院的制服,她說學校制服難看,想必醫院的制服不僅難看還更難過了。
母親生病住院後,我幾度回到她的房間。緩緩地打開衣櫥,每件衣服都整整齊齊,按類別掛上。我摸著衣服,心裡想的是主人穿不到了,這些衣服對中風的母親都太小且太繁複了,我在衣櫥裡徘徊,挑了幾件她年輕時候的衣服,我想保有它們。接著我去採買母親的新衣服,母親手腳如木偶癱掉了,因此衣服必須選有開扣子的才好套入,同時要純棉材質,且大號尺碼。
從L號買到XL,花朵與愛心圖樣,總之得挑喜氣的。從醫院走到百貨或者市集,兩極的空間,同樣使用衣物,心情卻差異很大。一方如此靜默,一方如此喧嘩。
母親住院期間反而是我逛百貨公司最密集的一段時間。尋常離開醫院,一時心情還陷落在灰暗無依時,會突然繞去百貨公司閒晃。我以前很怕逛百貨公司,但從醫院離開之後來到百貨公司會有一種奇異的對比。沿著手扶梯一層一層地行過,像是要被那些閃亮的物質吸納,好塗銷醫院那種沉悶沉滯的氣息,或者只是為了聞一聞生之激情,物之勾引,看是否還有一點想要吃或者想要穿美的心情。
聽見我哽咽擤鼻涕的聲音時,她會抬眼尋我,很迷惘地看著我。
我常常只是面目呆滯地經過一家又一家的專櫃。後來我仔細回想為何會有這種情形?為了脫離醫院那令人窒息的制服顏色──那代表醫生與病人或者護理人員的顏色,都因為空間而充滿了嚴肅,充滿恐懼或者淚水。
離開醫院之後,我常不自覺地就逛到了美麗之地。
我很茫然地走進人多且燈亮的地方,發現百貨公司走起來最能去除病房的沉寂。因為百貨公司擠滿了物質的慾望。那些物品是為了讓人妝點色身,讓生活充滿一種激情的渴望。
我一層一層地旋繞百貨專櫃而上,只需把物質換成病人,百貨公司也會像醫院,但怪的是即使心理試圖轉換心境以減少物慾,但氣氛影響人心,同樣名為百貨,但醫療百貨都是傷感的,而時尚百貨卻都是亮眼可喜的。
好幾次在母親面前忍不住流淚,都怕被她看到。她平常都在發呆,睡覺。只有聽見我哽咽擤鼻涕的聲音時,她會抬眼尋我,她會很迷惘地看著我,搖著我的手。
然後我就佯裝上廁所,轉身衝去,開水龍頭,以水聲蓋過。
然後,我就失魂落魄地走到熱鬧的街心,像失去魂魄的人。一想到母親生病無法再穿漂亮衣服,就會心想趁現在趕快穿。或者也會有另一種極端心情跑出來:為這個肉身色身奔忙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事情。
我從小最討厭粉紅色,也很怕蕾絲,沒想到現在我覺得粉紅色好可愛。
母親以前常怪我很少幫她買衣服,我確實不知如何買起,逛歐巴桑的店和逛我心中喜歡的店可說是兩條路線,但現在我卻開始不斷地幫母親買衣服,而她能穿的卻十分有限了。
記得以前母親幫我買的衣服都是粉紅色且裝飾著蕾絲,我從小最討厭粉紅色,也很怕蕾絲,可能以前的蕾絲材質不夠好,比較硬,有時必須瞞著母親偷偷把裝飾的蕾絲邊剪掉才覺得穿起來舒服。沒想到,現在我覺得粉紅色好可愛,幫母親買的衣服必須兼顧喜氣與舒服,視覺與觸覺是最重要的考量。
我不知道母親喜不喜歡,但至少知道我的童年都是被她這樣打扮的。
我永遠記得當我接到母親昏迷的電話時,我的神識斷電好幾拍,那時我不知為何心裡正好想著我應該要穿母親喜歡的衣服回家,因此我在一家服飾店裡採購母親會喜歡的幾樣衣服。接到電話,急忙放下衣服奔出,把店員拋在腦後,迅速走到停車處,火速開到醫院。一路一直跟母親說,媽,等我,我會穿漂亮的衣服回去讓你看,你等我。我會穿你買的衣服給你看,你等我。
母親從加護病房再度睜眼看到我時,已經是幾天之後的事了。
母親醒轉,她竟瞬間就摸著我穿的衣服,我立刻知道她清醒了,因為那是她以前對我常有的習慣,她第一眼一定是打量我的穿著打扮。
離開母親的病房,我有時也得把討她歡心的美服換下。
我開始到醫院探望母親時總是穿得亮亮美美的。
母親喜歡亮色,後來我想跟她的眼睛有關。不僅老人家覺得黑色死氣沉沉,可能還因為她眼睛不好之故。
亮色衣服,會使她看清楚我的存在。
母親也喜歡鑲有小珠飾的衣服,但必須質感好的,尤其是羊毛料或者喀什米爾的面料上鑲有一些小珠飾一點小亮片,她覺得很美。哥哥結婚時,她買過一件紫色毛料上繡著珠珠亮片的美麗上衣,低調華麗,質感好。我後來想,我那陣子把略帶沉滯的禪風衣暫時收起來,常穿毛料上妝飾一點華麗珠片和蕾絲花的羊毛上衣,想來是母親那件衣服給我的感受太強烈了。
就這樣,我開始彩衣娛親,穿母親喜歡的衣服樣式來討她開心,以此詐術來行孝,我想再也沒有這麼貼心的詐術了。
離開母親的病房,我有時也得把討她歡心的美服換下,就像十八歲前返家途中在車站換服裝的情況再現,只是現在我換衣服是為了方便幫母親做事,睽違多年的牛仔丹寧褲,可以從七歲穿到七十歲的牛仔褲再度來到我的生活,把母親接來我住的八里之後,我搖身一變成了家庭主婦,常要機動做很多事,當車夫、當搬運工、當採買工。
我感謝母親以其疾病讓我修了生死學分,讓我有機會補償我對她不曾說出口的愛。
我的第一件牛仔褲也是母親買的,小小孩的牛仔褲口袋上繡了米老鼠,我還記得母親就是因為那隻米老鼠而買下那件牛仔褲的,她說很適合你這隻小老鼠穿。那年我七歲,穿牛仔褲時感覺皮膚被硬硬的布料磨得刺刺的感覺。
現在為母親的勞動而穿上牛仔褲時,我感到一種詩心盎然。以前女兒穿母親買的衣服,現在母親穿女兒買的衣服,這也是一種母女合體,我彷彿是一隻袋鼠,攜帶著母親前進色身的艱難處,航進感情的最深處,那是我年輕時不斷逃避之地。
我重返十八歲,往前彌合分裂的時光。
我感謝母親以其疾病讓我修了生死學分,讓我有機會補償我對她不曾說出口的愛,讓我有機會從女兒變成母親,讓我能以她喜愛的樣子討她歡心,她可以對別人說這是我女兒了(可惜她現在卻失語),但從其眼神我知道她是讚許的,和解的時光來得緩慢,但終究是趕上了。
逆女浪跡天涯多年,順風返家,有母親的家。
【鏡週刊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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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母親買的衣服/鍾文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