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治時代日人在臺的奴化與剝削政策
日本將臺灣定位為殖民地,隨之而來的是無可避免的控制、役使、開發、搜括,臺灣的資源慘遭魚肉宰割,人民備受歧視、壓迫,成為其帝國主義霸權「臺灣人勞動,日本人享受」的犧牲品。主要手法包括:
(一)重稅剝削
日本殖民者巧立名目,橫徵暴斂,向臺灣人民徵收八十種以上的雜稅。稅目繁多,舉其犖犖大者,有礦區稅、噸稅、骨牌稅、織物消費稅、酒精稅、出港稅、樟腦稅、製糖稅、蔗車稅、製茶稅、賣藥印花稅、家稅、地租附加稅、營業稅、所得稅附加稅,此外尚有地方性的市稅、街稅、庄稅,稱得上「臺灣萬稅萬萬稅」。
據西元一九○四年的數字,臺灣人民平均每人負擔捐稅四圓四十五錢,為同時期法屬印度支那人民平均每人負擔二圓一十八錢的兩倍。一九三七年官方估計全臺人民生產總值為八億九千萬圓,而此年殖民政府收入竟高達二億零三百萬,換句話說,國民生產總值每四圓中,有將近一圓為殖民地政府所攫取。
(二)專賣制度
日本當局加重剝削的政策還表現在鴉片、樟腦、香菸、酒、火柴、煤油、鹽等民生必需品專賣制度。以鴉片專賣而言,日本人對外宣傳採取「漸禁主義」,卻一賣就賣了五十一年,每年利潤高達兩百多萬圓。此外,吸鴉片者必須領牌照,政府可另徵收一筆錢;沒有領牌照而吸食鴉片的人必須罰款。為了避免遭受處罰,大都向日本官員、警察賄賂。
(三)剝奪基本人權
在日本人殘酷的殖民統治下,臺灣人民被剝奪了一切自由和基本人權,既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不能參加任何政治活動。所有機關學校和重要企業中,上層官吏和高級管理人員幾乎完全為日本人所獨占,僅低級人員才僱用一些臺胞。而處在社會最低層的工人和農民幾乎全部是臺胞,形成統治與被統治、剝削與被剝削兩個對抗的極端。據西元一九四四年統計,在全臺特任、簡任待遇人員一百三十三人中,只有一名臺人(因為是大學教授),在薦任待遇人員二千零二十七人中,只有二十二名臺胞。儘管學歷和工作能力與日本人相同,但日本公教人員不僅工資高,升遷快,還享有特殊的補貼,工資通常也比臺胞高出一倍左右。
(參考資料:林衡道著臺灣史蹟源流,臺北 青年日報出版社;陳碧笙著臺灣人民歷史,臺北 人間出版社)
三、臺灣新文學運動
(一)起點—五四民主風潮的推動
臺灣新文學運動主要是受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民主思潮與五四文學革命風潮的激發而產生。處於日本殖民統治下的作家,結合當時臺灣島內風起雲湧的政治社會運動,高舉「反封建」的大纛,藉著新文學運動的推進,以企求民族的解放與民智的啟蒙,並抒發胸中塊壘與家國之恨。
(二)發展—白話文創作與耕耘
日治時期臺灣新文學的起點,一般認為始自西元一九二○年臺灣青年創刊,至一九四五年臺灣光復告終。在這長達二十五年的新文學運動,有用中文寫作的,也有用日文寫作的。前者繼承中國白話文運動,與中國新文學直接、間接發生聯繫,因發生較早,故成為臺灣新文學的主流。後者則因在日治的特殊環境下,受到日文語法和日本新文學的影響而產生,創作語言雖然是日文,作品表現的卻是中國人的思想、生活、民族精神和愛國情操,故可視為臺灣新文學的支流之一。
(三)結果—時代的意義與價值
日治時期臺灣新文學運動以「反封建」為奮鬥目標,旨在喚起臺灣人民自覺,堅持重歸祖國懷抱的信念。以其作品的時代性意義而言,約有下面的幾個特色:
其一,民族性格濃厚,始終是反封建的文學,是抗議和抵抗的文學。
其二,屬於全民性的文學,代表及反映臺灣民眾的心聲,具體地描寫民眾的生活,尤其是被殖民、被剝削、被欺凌的現實生活狀況。
其三,採用寫實主義的寫作方式,排除浪漫的無病呻吟,言之有物。
其四,不但表現出傳統的民族文化,同時具有堅強的本土性格。
其五,以中國文學為基礎,廣泛地吸收日本或歐、美的新思潮,及近代文學的表現方式。
總之,臺灣新文學就精神上而言,既是表現漢族意識的民族文學,又是反殖民、反封建的抗議文學;就題材來看,是描寫斯土斯民的鄉土文學,更是反映農村苦難的農民文學;就文學表現上說,是現實主義文學;而就政治層面來說,則是殖民地文學,所蘊蓄的思想內容則更是繁富多樣,飽含辛酸。
在這二十五年新文學發展期間,臺灣作家們夾在文言、白話、閩南語與日文興替承續的時空下,仍不忘秉持其知識分子的良知勁節,藉文學以抒發其對時代環境的反抗、控訴、苦悶與憧憬,如楊逵 送報伕、呂赫若 牛車、張文環 父親的臉、龍瑛宗 植有木瓜樹的小鎮等譏評時局、揭發苛政的名篇。此一時期素樸初創的新文學,不僅闡揚了臺灣文學反封建的文學精神,也為今後臺灣文學的發展,奠下永固根基,成為臺灣文學史最耀眼的一頁。
(參考資料:葉石濤著沒有土地,哪有文學,臺北 遠景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