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芒果,是偷來的嗎? / 張曉風

Posted By on 1 月 18, 2017 | 0 comments


 這些芒果,是偷來的嗎?  / 張曉風

 

「哼!一定是那片紅騰騰的焚天烈地的朝霞把我吵醒的!」

這是我的結論──否則,我是不可能在凌晨五點半就醒來的。醒來四處查看,緝拿吵人的元凶,但丈夫和女兒都睡得好好的,走到東窗口,看到朝霞狂燒,便一口咬定就是它了。

剛醒的我,矇矇扎扎,穿過書廊,走到廚房。照例,也不知是誰規定的,一天,總是從燒一壺開水啟碇。

可是,且慢,這放在廚房案頭的是什麼?呀!是芒果!我昨天傍晚,穿過長長的島嶼,從南部屏東帶回台北來的芒果。好水果都是沉實的,我無力多帶,只帶了十二個。

此刻,這十二顆芒果正郁郁馥馥散放著香氣。我忽然想起,也許錯怪朝霞了,說不定,把我吵醒的是芒果,芒果暗度的逼人香息。

我猶疑了一下,放棄煮麥片為早餐的常規,動手剝起芒果皮來,芒果甜熟微酸,是上帝賞給熱帶人民特別的優寵。這種芒果一般人叫它土芒果,像土狗、土雞、土豬、土芭樂,凡有土字的都是好東西。

我一面吸吮咀嚼那金色的甘芳,一面流下淚來,吃一只芒果有那麼值得傷感嗎?唉,我真不知要怎麼說起……

我家,因父親的關係,自民國42年至民國104年擁有一棟眷舍,我們在其間生活成長。然後,父母相繼棄世,我們必須還屋。把這棟曾在狂風驟雨之夜與我們相依為命的房舍繳交回國防部。住了六十多年的老屋,當「上面」告訴我們說,它不是你的,你卻只能接受,只能乖乖搬出。

因為,你不曾付錢買下它,你不擁有「所有權」。

而這芒果,就是我跑到屏東故宅──那棟不再屬於我的故宅──中去摘來的。跑三百公里去摘十二顆芒果,這是神經病才做的事吧?

我流淚,是因為我到我自己的老家去採芒果,但,嚴格說來,我的行為已算「偷竊」了。因為房子既已經由國防部轉給了市政府,那麼前院的兩棵芒果樹也就給沒收了,我在我父母照顧成長的芒果樹上採了十二顆芒果,居然是一件疑似竊盜的行為。

土地,和土地上的東西,究竟屬於誰呢?

東德劇作家布萊希特在《高加索灰欄記》中討論土地正義時,認為土地只屬於愛土地、耕作土地的人,但布萊希特是文學家,法律上卻只認定房地產契約書。而我們手中沒有契約,有的,只是刻骨銘心的六十二年的生活的記憶。

然而,生活和記憶,在俗世的眼光中是不算數的。

吃完一顆芒果,擦乾淨手,也擦乾淨淚。這是故宅院子裡西邊那棵樹上的,東邊那棵比較老也比較大,但西邊這棵因為年輕,生產力也算旺盛。從前,母親身體安詳時,芒果季節我們若未回家,她常會打包寄來台北。

「台北沒芒果賣了嗎?你就不能省點心嗎?」

父親咕咕噥噥,然而母親還是照寄。

這世上,有什麼是永恆的呢?

你以為那樸素的木造瓦舍是永恆的,你以為戶口名簿上你的名字和那地址綰合在一起是永恆的,你以為背熟了什麼路、什麼巷、什麼號以及電話號碼就不會把自己走丟……

「菩提本無樹」,菩提明明是一棵樹,怎麼好端端的居然又不是樹了?(這一點,連大學者陳寅恪也參不透。)只因時過境遷啊!

菩提樹可視作偶然撞到高巖絕壁上的美麗浪花,在半秒鐘之內完成其旋開旋滅的過程,所以只算「一時幻象」,而芒果樹也是如此。我看著它的生發,它的成長,它的歲歲年年的佳果紛垂……而它也看見我,和我的家人,成長、衰亡,和新枝椏的又復冒地而生,而昌旺。

今朝晨涼中,趁我齒牙猶健,鼻舌尚敏,我來啖我昔日故園中的果實,來重溫我猶暖的對雙親的感念,我在傷逝的悲悵中亦自有其灑然。

假如我必須為我的被解釋為「偷竊」的行為坐牢,我也甘願。

放下六十二年身心依傍的故居,雖然不捨,但,世間萬物哪一項是能扛在肩頭帶走的──在大限來臨之際。既然如此,割捨就割捨吧!萬品萬類,本來就無一我屬。放下原來就不知算是誰的東西的東西,不能算為損失。

舌齒之間,芒果的天香若有若無,在人世諸多幻象中,我暫且重溫這一小剎那的淪肌浹髓的真實。

【2017/01/11 10:53:4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