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文學

地球小如鴿卵,/ 我輕輕地將它拾起 / 納入胸懷

我的沙漠⊙張讓

今年冬天格外酷寒,風雪連連,屋外滴水成冰,室內我連行李都不用收拾就神遊我的沙漠去了。

我走過的沙漠不多,卻是見一個愛一個。而且未必得是黃沙萬里,半沙漠,和沙漠沾上一點邊的,只要形似,有那空蕩意味就夠了。譬如常在英國鬼話文學(甚至《福爾摩斯探案》)裡出現的漠爾(moor),也總激發我強大嚮往。

英國的漠爾是種散佈約克廈和蘇格蘭的山野地,石南遍佈而樹木稀疏,不時巨大的岩石莊嚴矗立,經常刮風下雨霧氣迷濛,美得蕭瑟荒涼。布朗特姊妹便在漠爾邊上長大,因而陶冶出《咆哮山莊》和《簡愛》那樣陰森詭異的想像。但凡看這兩部小說的電影或電視改編,我最期盼的不是男歡女愛的部份,而是背景漠爾的實地景色。若無意間在別的片子裡看到漠爾,便驚喜非常整個人飛了進去。

扯遠了,只因漠爾有點沙漠味。還是回來談真正的沙漠。

說「我的」沙漠有點霸,只因我去過,念念不忘。

一個地方之所以配稱我的,在於個人以某種方式將之「占有」,生出非我莫屬的意念。通常這種占有來自久居或某種超乎尋常的戀棧或熟悉,因而給人宣稱占有或擁有的資格。無疑約克廈漠爾屬於布朗特姊妹,都柏林屬於喬哀思,倫敦屬於狄更斯,內布拉斯加大草原屬於薇拉.卡瑟爾,而湘西屬於沈從文,東北屬於蕭紅,西安屬於賈平凹,上海屬於張愛玲和王安憶,台北屬於白先勇,花蓮屬於楊牧。

又譬如詩人布羅斯基年復一年冬季來到威尼斯,一出火車站聞見那海草氣味就湧起一陣狂喜,可以說威尼斯是他的。或者又像附近我們常去的戰地公園,熟門熟路幾乎可說是我們的。而我雖在永和長大,卻不知為什麼感情上還沒將它據為己有,因此不敢說是我的。也許有一天回頭細寫永和,會發現往事歷歷畢竟是我的也不一定,這時立刻就可想起一些:河堤、頂溪小學、竹林路、豫溪街、永和戲院、樂華戲院和夜市、溪州戲院、國華戲院……,許許多多的童年往事。

所以我的沙漠根本說不上是「我的」,比不上任何我曾居住的地方。實在算不上是我的。所以硬在這裡強行占有,除了喜歡別無藉口。

我的沙漠除了奧瑞岡境內的,大都在美國西南一帶,從猶他、科羅拉多到新墨西哥、亞利桑納,還有南加。不是什麼需要吉普車或是駱駝才能通行的艱險大漠,比不上好友焦明長途跋涉到過撒哈拉沙漠裡的古城汀巴克圖(Timbuktu)。她隻身跑遍全球,天涯海角不管多麼險惡都不怕,然後帶回一堆驚險駭人有時笨得可以的故事,李渝稱她是女英豪。2012年伊斯蘭教叛軍占據汀巴克圖破壞古圖書館時,焦明覺得是在毀「她的城」。可見因為到過一個地方而在心裡加以占有,並不只我一人。

地球陸地三分之一是沙漠,而且不斷在擴張。但沙漠未必是沙,從沙丘到石灘,從鹽地到冰原,從撒哈拉到塔克拉馬干,從阿拉伯到阿富汗,從南極到北極,沙漠各式各樣散佈世界各大洲。歐洲幾乎沒沙漠,只在西班牙安地露西亞東南有一小片,科林伊斯威特主演的鏢客三部曲有兩部便是在那裡拍的,鳥不生蛋的旱地,我也是望而心喜一直想去看看。

為什麼會有人喜歡沙漠?

單從生命需水這件事,沙漠都不應討人喜歡,人畢竟不是駱駝、仙人掌。人類心目中的天堂樂園總不離水草噴泉,中西園林美學都少不了水。中國人尤其愛水,山有水而秀,風景又叫山水。

可是我對沙漠一見鍾情,B和友箏也是。像我們這樣的人不算少,多少中外夢想家和探險家都有這個癖,如(阿拉伯的)勞倫斯、寫《阿拉伯之沙》的塞西格,還有當年以《雨季不再來》寫撒哈拉沙漠而紅極一時的三毛。《撒哈拉的風》作者則因勞倫斯一句話而放下一切深入撒哈拉沙漠,一住七年,簡直成了半個阿拉伯人。

當然,退一步看,這些對沙漠頌讚有加的人都來自沙漠以外的地方,沙漠象徵了「我」之外的「他」,陌生,奇異,因此迷人。可是繼續往下挖掘,便會發現那份迷戀其實還有更深理由。

有人問過勞倫斯喜歡沙漠什麼,他說:「因為沙漠乾淨。」

我呢?沙漠對我的誘惑究竟在哪裡?我自己十分好奇。

我想,首先是空,然後是美;或者倒過來,首先是美,然後是空。究竟誰先誰後不太清楚,總之不可分,勞倫斯的乾淨則把兩樣都包括了進去。

巴爾扎克有個中篇〈沙漠奇情〉,寫拿破崙征埃及時一個法國兵單獨陷身沙漠裡,和一頭母豹間產生了奇異「戀情」,最後悲劇收場。多年後那士兵回想當時情景,形容沙漠是個「一無所有又無所不有的地方」,就好像是「人類以前的上帝」,意思大約是「還沒有人類時的天地」。當西方基督教文明喜歡以「因為有了人類才得以見證上帝的偉大神奇」而沾沾自喜時,也有不少人感歎人類並非造化的頂顛,而是大自然的禍害。巴爾扎克的句子無疑帶了那意味。

沙漠的魅惑其實沒法說清,喜歡就是喜歡。而喜歡常出於潛意識裡對某種事物的反動,自己毫無所覺,直到有一天撞見那個大異其趣的東西才忽然驚艷一頭掉了進去。

沙漠之美在那遼闊空蕩。不須登高而似能極目看見地平線,看見永恆,只有在汪洋和沙漠上能做到──平原上視線難免為山丘草木阻擋,而海洋正是地平線居住的地方。所謂心曠神怡,應該便是地平線代替天際線,遼闊進到了裡面那種感覺。

平常生活裡,難免百事纏身不由自主打轉,日子越過越窄,都是小說裡的套中人盒中人。一到沙漠只見空空如也,天地忽然衝破牆壁天花板四面八方擴散開來……你忽然才知道了所謂「大」是怎麼回事,相對不由自覺「小」:小頭小臉的小,目光如豆的小,心地窄小的小,想像力貧乏的小,舉手投足的小,各種各式不上抬盤的小;跟著自覺裡面亂糟糟堵塞不通,開始在思想上做減法。所以每回遊過沙漠回到家,我總目光賊賊四顧家中看有什麼可以割捨(首先,太多太多書了!),恨不得丟到一無所有家徒四壁,甚至夢想住到沙漠裡去。

當人開始在心裡做減法,減到不能再減時便接近了沙漠。這時沙漠不再單是地理名詞,而近乎絕對抽象了:天、光、風、沙、冷、熱、生、死、空、寂。如果你曾坐在海灘上玩沙,追溯每一沙粒的身世,便會知道它們原是高山巨岩或是石頭貝殼,經歷了億萬年的輾轉打磨才變成指尖上這一撮彷彿無足於道的微粒,便會知道一粒沙其實就是小小永恆的結晶,而沙灘沙漠便是時間之海,永恆的匯集。置身其中,想到一沙一世界與恆河沙數滄海桑田,不能不有所感悟。

然而我必須強調:沙漠不是單面的,而是兩極對立的地方。

乾旱荒蕪,極冷又極熱,沙漠是惡地死域絕境,是殺人的地方。你炎夏白天不帶水到沙漠裡去走一遭就知道,甚至坐在車裡馳過也感覺得到。
偏偏,正是在這最嚴酷無情最讓人絕望的地方,出現了最深厚的信念和虔誠。多少先知聖哲到沙漠中去面對心魔尋求啟示,數不清的疲憊者迷失者到沙漠裡去避靜沉思找回自己。沙漠的神祕是它懾人迫人,誘人將它美化聖化乃至神化。在這個生長棕櫚、仙人掌、綠洲、沙塵暴和海市蜃樓的地方,孕育了文類文明,也孕育了許多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印度教、佛教、回教。

法國作家,2008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克萊齊爾在長篇小說《沙漠》裡,以接近頌詩的筆調描寫沙漠的空闊神祕,尤其是陽光。在他筆下,沙漠空靈潔亮幾乎便是神性的象徵,相對急功近利榨乾用盡的西方文明便顯得狠毒淺薄。

確實,我們在沙漠裡時總能感到那種空靈滌淨,出了沙漠便開始看見文明的束縛和醜惡,以及,自己對文明無可救藥的依賴。
應該是沙漠的遙遠孤獨難得,促使卡繆在散文〈米諾陀〉開篇就寫:「不再有沙漠了,不再有島嶼了,但是,人需要它們。」

果真有人需要沙漠嗎?至少,我需要。
去年七月我們到聖地牙哥去看朋友,聽說東北不遠有個安佐.柏瑞戈(Anza-Borrego)沙漠,便找一天去了。車入沙漠我們興致就高起來,可以唱歌了。果然不失所望,一路看見了類似比斯提荒野和約書亞樹國家公園的景觀,只覺親切。儘管不喜歡旅館觸鼻的霉味,和晚間竟仍高達華氏九十度的氣溫。然畢竟是沙漠,具備所有屬於沙漠的可愛和可懼。有的地方停車照相,當我下車走進烤箱熱氣面對眼前一片乾燥黃沙,不禁想到英國女探險家葛楚德.貝爾在〈猶地雅荒野〉裡寫約旦谷地景象猙獰:「簡直邪惡。」仍然我不斷照相,似乎轉頭便又是一個值得拍攝記錄的景象。後來友箏看我相機裡的照片,笑說每張都一樣。我回頭換了他的眼光再看,也不得不失笑同意。因為臨時成行只安排待一晚,傍晚清晨開車看看有個概念就是,以後再回來好好玩。據旅館裡的旅遊手冊說,柏瑞戈沙漠是美國境內光害最小的地方,觀星最好。偏偏那晚多雲,一顆星也不見,更難得的是隔天回程居然碰到下雨。遊沙漠下雨,在我們是第一次。那一趟只是探測,沒真正玩到,得找時間再來。

除了新墨西哥的比斯提荒野我們去過兩次,其他沙漠都只去過一次。夏季薄暮的科羅拉多州大沙丘,陣風不斷,陽光篩過層雲,鬆軟的沙子吞噬腳步,沙丘頂仿如遠在雲端;七月黃昏時分的比斯提,天光淡成薄薄一片粉紅;六月的加州約書亞樹國家公園,地面散佈小小野花,處處磊磊堆疊的巨石和人形的約書亞樹;九月奧瑞岡的地獄峽谷、碉堡岩、化石谷地、彩繪山丘……

光提到這些地名就將我傳送到那些沙漠裡去,風迎面吹襲,直要把我的草帽刮走,我把草帽摘下踩在腳底照相,清楚覺得自己裡外都在笑:「啊,我怎麼可能照得出眼前這些?」

無論如何,最特別的是新墨西哥南方的白沙漠,因為白。我們到時正是四月風季,白天飛沙走石,裡面博物館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若要無風只有清晨,於是我們上了鬧鐘早早起床開車進入沙漠,在停車場下車,走進一個奇異的白色世界。白鹽似的沙丘和緩起伏,潔淨無染,沒有一個地方比這裡更乾淨美麗了。

所以,這些是我的沙漠。空蕩,荒涼,乾淨。到了這裡就走進天真無邪,就回到原初的自己。不需要靜坐沉思,人在其中就夠了。所以我們一再回來,卸除文明,然後別無選擇,再回到文明裡去。

現在外面天寒地凍有如西伯利亞,我和B商量:今年四月再到安佐.柏瑞戈沙漠去怎樣?

可是約書亞樹公園更好玩。

那我們兩個地方都去……

也許。也許春來我們便在沙漠遍地的野花間遊蕩。

【2014年03月28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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