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印 ⊙ 王鼎鈞
鄉愁是美學,不是政治學。思鄉不需要獎賞,也用不著和別人競賽。我的鄉愁是浪漫而略近頹廢的,帶著像感冒一樣的溫柔。
你該還記得那個傳說,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腳印一個一個都撿起來。為了做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經過的路再走一遍。車中船中,橋上路上,街頭巷尾,腳印永遠不滅。縱然橋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鋪上柏油,河岸已變成水壩,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腳印自會一個一個浮上來。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們要在密密的樹林裡,在黃葉底下,拾起自己的腳印,如同當年撿拾堅果。花市燈如晝,長街萬頭鑽動,我們去分開密密的人腿撿起腳印,一如當年拾起擠掉的鞋子。想想那個湖!有一天,我們得砸破鏡面,撕裂天光雲影,到水底去收拾腳印,一如當年採集鵝卵石。在那個供人歌舞跳躍的廣場上,你的腳印並不完整,大半只有腳尖或只有腳跟。在你家門外窗外後院的牆外,你的燈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陰影所及,我的腳印是一層鋪上一層,春夏秋冬千層萬層,一旦全部湧出,恐怕高過你家的房頂。
有時候,我一想起這個傳說就激動,有時候,我也一想起這個傳說就懷疑。我固然不必擔心我的一肩一背能負載多少腳印,一如無須追問一根針尖上能站多少天使,可是這個傳說跟別的傳說怎樣調和呢,末日大限將到的時候,牛頭馬面不是拿著令牌和鎖鍊在旁等候出竅的靈魂嗎,以後是審判,是刑罰,他哪有時間去撿腳印;以後是喝孟婆湯,是投胎轉世,他哪有能力去撿腳印。鬼魂怎能如此瀟灑、如此淡泊、如此個人主義?好,古聖先賢創設神話,今聖後賢修正神話,我們只有拆開那個森嚴的故事結構,容納新的傳奇。
我想,撿腳印的情節恐怕很複雜,超出眾所周知。像我,如果可能,我要連你的腳印一併收拾妥當。如果撿腳印只是一個人最末一次餘興,或有許多人自動放棄,如果事屬必要,或將出現一種行業,一家代撿腳印的公司。至於我,我要撿回來的不止是腳印。那些歌,在我們唱歌的地方,四處有拋擲的音符,歌聲凍在原處,等我去吹一口氣,再響起來。那些淚,在我流過淚的地方,熱淚化為鐵漿,倒流入腔,凝成鐵心鋼腸,舊地重臨,鋼鐵還原成漿還原成淚,老淚如陳年舊釀。人散落,淚散落,歌聲散落,腳印散落,我一一仔細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細斟滿葡萄美酒。
也許,重要的事情應該在生前辦理,死後太無憑,太渺茫難期。也許撿腳印的故事只是提醒遊子在垂暮之年作一次回顧式的旅行,鏡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這旅程的終站,當然就是故鄉。
人老了、能再年輕一次嗎,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式都試驗過、失敗了。但是我想有個祕方可
以再試,就是這名為撿腳印的旅行。這種旅行和當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過來實施,所以年光也彷彿倒流。以我而論,我若站在江頭江尾想當年名士過江成鯽,我覺得我二十歲。我若坐在水窮處、雲起時看虹,看上帝在秦嶺為中國人立的約,看虹怎樣照著皇宮的顏色給山化妝,我十五歲。如果我赤足站在當初看螞蟻打架看雞上樹的地方,讓泥地由腳心到頭頂感動我,我只有六歲。
當然,這只是感覺,並非事實。事實在海關關員的眼中,在護照上。事實是訪舊半為鬼,笑問客從何處來。但是人有時追求感覺,忘記事實,感覺誤我,衣帶漸寬終不悔。我感覺我是一個字,被批判家刪掉,被修辭學家又放回去。我覺得緊身馬甲扯成碎片,舒服,也冷。我覺得香腸切到最後一刀,希望是一盤好菜。我有腳印留下嗎,我怎麼覺得少年十五二十時騰雲駕霧,從未腳踏實地?古人說,讀書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覺,我覺得「還鄉」也是,四十年萬籟無聲,忽然滿耳都是還鄉,還鄉,還鄉—你還記得嗎?鄉間父老講故事,說是兩個旅行的人住在旅店裡,認識了,閒談中互相誇耀自己的家鄉有高樓。一個說,我們家鄉有座樓,樓頂上有個麻雀窩,窩裡有幾個麻雀蛋。有一天,不知怎麼了,窩破了,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幼雀破殼而出,還沒等落到地上,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飛了。所以那些麻雀一個也沒摔死,都貼地飛行,然後一飛沖天。你想那座高樓有多高?願你還記得這個故事。你已經遺忘了太多的東西。忘了故事,忘了歌,忘了許多人名地名。怎麼可能呢,那些故事,那些歌,那些人名地名,應該與我們的靈魂同在,與我們的人格同在。你究竟是怎樣使用你的記憶呢。
……那旅客說:你想我家鄉的樓有多高?另一個旅客笑一笑,不慍不火,我們家鄉也有一座高樓,有一次,有個小女孩從樓頂上掉下來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長成一個老太太。我們這座樓比你們那一座,怎麼樣?
當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過去看那樣高的樓,千山萬水不辭遠。現在呢,我想高樓不在遠方,它就是故鄉,我一旦回到故鄉,會恍然覺得當年從樓頂跳下來,落地變成老翁。真快,真簡單,真乾淨!種種成長的痛苦,萎縮的痛苦,種種期許種種幻滅,生命中那些長跑長考長歌長年煎熬長夜痛哭,根本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發生,「昨日今我一瞬間」,間不容庸人自擾。這豈不是大解脫,大輕鬆,這是大割大捨大離大棄,也是大結束大開始。我想躺在地上打個滾兒恐怕也不能夠,空氣會把我浮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