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Into Fall⊙王盛弘

Posted By on 2 月 17, 2016 | 0 comments


Jump Into Fall⊙王盛弘/圖⊙顏寧儀

了個大早,街頭上晃蕩,空氣沁涼,而且乾,思緒被冰鎮得分外清晰透明;麻雀和鴿子也都早起,人行道上啄食食物殘渣,裹了厚厚糖漿的甜甜圈,撒上番茄培根橄欖和濃濃起司的披薩,冬天即將來臨,牠們準備了一身油水,套了棉襖似的。

花檯旁參差蜷著幾名流浪漢,家當都枕在頭下或蝦一般擁進懷裡,一色黑,若不留心,還以為只是灰不溜丟幾條長影子。沒有不冷的吧,但他們沉酣如死。

櫥窗裡一片金黃,「Jump Into Fall !」燈箱上一句醒目的廣告詞宣布秋天來了。還有許多南瓜,笑臉南瓜、鬼臉南瓜,塗成灰色黑色、釘上角釘的龐克南瓜,骷髏頭,鬼娃,小精靈,德古拉,再三個星期就是萬聖節了。

這個街角有一攤餐車,那個街角有另一攤,賣熱狗貝果三明治蝴蝶餅,還有咖啡。「老闆,我要,嗯,起司、培根、雙蛋漢堡,咖啡,中杯,with milk,no sugar。」行人三兩,不管體面或是落魄,都帶一杯咖啡,雙手摀著像抱一顆懷爐。啜一口咖啡,嘴中吐出白煙,旋即消散。

前一晚抵達紐約,遲至深夜才躺下,醒來時,窗外還是同一個夜,點點燈火衝破濃釅墨色而來,我輕輕掩上房門,大街上遊逛。旅店靠近中央車站,東走西繞地,磁吸一般便往車站大廳晃去,仰頭張望星空穹廬,細數十二星座。離去時,撞見有人在漆黑油亮鑄鐵垃圾桶裡撈啊撈地不知撈些什麼,不旋踵手上有皺巴巴一團油紙,張開,一無所有,擲下,又彎腰撈起另一團,裡頭有食物殘餘,麵包屑或濕軟薯條,他把臉朝上扯直了脖子,將食物全傾進胃裡。

我吃了一驚。

踅到萊辛頓大道,克萊斯勒大樓鋼鍛的塔樓正輝映著初生旭日,我擎起相機,卻有一名穿球鞋、揹後背包的青年走進觀景窗,他一身髒汙,也許在外流浪已有一段日子。青年套一件透明雨衣,不為防雨應是為了防寒;他蹲身拆開堆街角一包包黑色塑料袋,胡亂翻尋,這一回我很快明白,他也在找食物。

幾日後也就習慣了,習慣於有人在垃圾桶裡搜尋有人乞討──頹坐行人匆促往來大馬路旁,身前一張手寫字卡,我要回家、我要養家、我生病了要看醫生,還有人寫著,我是詩人我要賣故事。

另有一名,右手執導盲杖、左手拿空紙杯,行經一家叫做新衛城的希臘餐館,一名頂上稀疏猶太小老頭隨手施捨一張紙幣,他的回報除了謝謝,還靈媒自水晶球目睹事端一般地,警告神經兮兮這名小老頭,他的老婆與人通姦啦。小老頭大夢初醒,直說我早該想到了。

(嗯,其實這是從伍迪.艾倫的電影裡看來的。)

有個傍晚,我在哥倫布廣場遇見打扮格外招搖一名年輕人,尾隨他一身發酸尿騷味,一路沿第七大道往時代廣場走,最終淹沒於人潮。他像個三明治人身前掛一張瓦楞紙板,寫著Fuck,快給我錢,我要買大麻,這是你們欠我的。途中,他與幾名靛青制服送貨員起了衝突,你一言,我一語,還好沒打起來,否則以他的單薄,肯定一拳被K.O.。另一名也是要錢買大麻的老人沒這樣憤世嫉俗,時代廣場角落裡,他的身上黏貼無數紙葉片,化身為一叢草,看著倒像個丑角,馬戲團裡的。

當寒冬來臨,哪裡可以收容這些瘠瘦的軀殼?我擔心著。想想,也不對,不明就裡的同情帶著居高臨下的姿態,反倒是對被同情者的褻瀆了。我的更深層的感觸,也許是伴隨著自己的處境而來的──人生其實有一○一種選擇,絕多數人,如我,選擇家庭選擇工作,選擇主流價值,但也有人,追隨另一種鼓聲。

難免我還是掛念著,另一種鼓聲引領走上的那條路,當冬雪降下,有沒有足以保暖的小屋可以落腳?

氣溫持續下探,布萊恩公園正大興土木,一幢幢溫室也似的透明小屋在四圍立起,正中央圈起一個大圓,工人們敲敲打打。告示牌上說,為了迎接冬天到來,紐約唯一一座免費溜冰場即將於月底啟用。

早晨出門,地面是濕的,夜裡下過雨了,冷風襲來,比前一天更讓人縮緊脖子。我站十字路口,遲遲不願過馬路,因為陽光在這頭不在那一頭;熨斗大樓前的觀光客,則隨日光移動椅子,像大樹下一株爭取光合作用的小草。

(唉,可以開個帳戶,把陽光存進去,等需要時再提領出來嗎?)

走進教堂,暖呼呼的,一時真感覺到是有上帝的;那又是誰讓地鐵站裡也暖呼呼?

每個入口都張貼了告示,提醒乘客請先購票,但還是常見一夥夥青少年以闖關為樂──長手長腳的這一個好俐落翻越閘門正洋洋得意,其餘幾個也鑽啊扭啊進到月台,只剩胖嘟嘟的那一個落了單,他的伙伴指著他訕笑,隨即打開緊急逃生口,巴了他的頭一下當做是擊掌。

車子來了,月台上的乘客往前擁,車廂裡無論再擠也都還塞得下再一個人。廣播響起:車門即將關閉,請不要擋在門口,下一班列車很快就來了。然而,常有一個虎背熊腰的女人或孔武有力的男人,像動漫電影、災難片英雄片裡的追逐戲那般地,硬是以雙手或龐大的身軀撐開了車門。

車廂裡,有人讀書讀報讀旅遊指南,有人滑手機傳LINE玩Candy Crush,有人鬆懈一臉線條,放空了。也有人自言自語──

不遠處一個婦人哀哀求告,我踮起腳尖,越過許多個頭頂,看見一張因腫瘤而變形的臉,她愈說愈激切,喉裡藏一把刀刮得她見血似的。但是,沒有人理會。一名初老男人放聲問,約翰.藍儂沒活過六十,為什麼?約翰.甘迺迪沒活過六十,為什麼?麥可.傑克森也沒活過六十,又是為什麼?但是,沒有人理會。又有一個聲音,一名少年斥責坐他身旁一名醉漢,你喝醉了,你不要碰我,你幹嘛一直碰我,不要碰我。也沒有人理會,金髮黑髮、褐眼藍眼、挺鼻塌鼻,各色人等,都沉默以對。

當然,更多的故事不是走馬如風的旅人看得到的,就比如說吧,史帝芬.戴卓爾的電影裡的——

老人帶著男孩走進地鐵站。男孩不敢搭地鐵,而老人長久以來不願說話,他隨身帶一枝筆、一本筆記本;老人在地鐵站牆上貼了一張紙條,尾隨在後的男孩撕下一看,原來是激勵他的,「有時候我們得面對自己的恐懼。」

其實,男孩不只怕搭地鐵,自從父親喪生於九一一後,大眾運輸系統他都怕,目標太顯著了;這個患有亞斯伯格症的男孩,障礙清單很長,飛機,摩天大樓,奔跑的人,尖叫,哭泣,發光的、有翅膀的、高速行進的東西……全都讓他恐慌。

這座城市,這麼多人,然而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場戰爭,只能自己去打。

一個下班時段,Chambers St.站,車門邊挨擠著兩名中年婦人,都東方臉孔,月台上一個跨步又塞進一名東方老嫗,三人一陣眼神的追逐與閃躲後,老嫗開了口,什麼時候來的紐約?2001,一個說;另一個只回,好多年了。老嫗自問自答,我89年出來的,就再沒回去過了……張口還想說些什麼,卻止住了嘴。三人再無言語,我轉頭去看車子開到哪兒了,轉眼間,三名婦人只剩下了兩個,很快發現,那名老嫗已在不遠處兩名壯漢間有了個位子。

老嫗坐在那裡,神色自若,眼皮瞇著瞇著就要打起盹來了。

我納悶著,哪裡來的這樣好身手,能在亂糟糟的局面裡轉瞬間找到容身之處?

因為愛還是因為冷,中央公園林蔭大道上一雙情侶摟得那樣緊?我行經他們,又倒回去,去看街頭藝人為他倆作的炭筆素描。畫得真不錯呢,很專業喔。我對中國畫家說。畫家壓低了聲音回我,你用英語說給他們聽,讓他們高興高興。我照做了,加上一個豎起大拇指的動作。情侶倆笑開來,交換了眼裡的熱,輕輕地接吻魚一般地,啄了一下對方的嘴唇。

畫家在肖像眼下、眼尾拉上幾條線條,隨即抹去,他說,要畫得比本人年輕,大家都喜歡自己看起來年輕一點。喔,所以那幾條隨手抹去的皺紋,其實只是表明,他有能力畫得更像,可這是做生意啊。

林蔭大道往前,下階梯,端點是畢士達噴泉,鴿子斂翅停佇於天使的羽翼,天使踩在噴泉上。若有人精神或肉體受苦,只要走過畢士達噴泉,就將洗去所有病痛,得到療癒。不過,沒人試圖翻越護欄涉水池中,多數人忙著同樣一件事──拍照。為旅伴拍照,或熟練地伸長手去,將手機推到最遠,調整鏡頭、角度與表情,喀嚓,收回手機檢查,嘟嘴皺眉,這是不滿意了,再度把手機往遠處推出。

我不作興自拍,一向也沒人為我留下到此一遊的照片。這麼說,我是個不結伴的旅人囉?一度的確這樣以為,以為自己一身爽颯,海角天涯走去;但是,慢慢地發現並不盡然,認清了自己從來不是自己一個人旅行。不,不是指懸在心上那些人,而是形而下地,我的相機就是我的旅伴。

善於封印、善於收納,甚至善於聆聽,它在我每一回起心動念,發現這個真有趣那個好有意思喔,喀嚓,遇上等待解讀的符碼與情緒,喀嚓,MET、MoMA、High Line Park,喀嚓喀嚓喀嚓,一路按讚。每次壓下快門,都像心意的一次傳送,日後當我開啟檔案匣如開啟時光膠囊,啵啵,啵啵,旅途中的細節氣泡般啵啵湧出。

那些沒被拍下的風景,在記憶裡風化氧化,最後竟像不曾發生過一般。

儘管我的Canon 700D再忠誠不過,然而,我還是感覺快被淹沒,淹沒於這座大城市了。

車陣、人潮,巴比倫塔般直往上長的建築群裡,晃蕩著遊逛著,我像太陽底下一枚水漬,逐漸消失了影跡。沙漠裡的一顆沙粒,汪洋裡的一顆水滴,沒有了自己。幾日裡我由興奮雀躍而疲倦憊懶,由小孩的好奇而荼靡開盡的冷眼,這個世界這樣年輕,而我,好像已經很老了。

(一定是因為時差的關係,一定是的,一定是這樣的。)

我來、我看,我為的不是征服它而是經驗它,理該各種不同的情緒盡皆等值,然而疲倦憊懶雖再真實不過,興奮雀躍卻更吸引人。上酒吧喝一杯吧,讓酒精、音樂與嬉鬧聲占孤單與寂寞的巢。

依著《Time Out》建議,來到雀兒喜一棟褐石建築前,夜色藍染般一層漂染過一層,小巷闃黑,唯酒吧透出暈黃燈火,一格格窗櫺鑲嵌著一張張笑容洋溢的臉龐,三四個人、四五個人圍坐,無聲默片般談笑、舉杯、熱絡搭肩、輕輕碰唇,站階梯下的我猶豫了,過於明朗的所在容不下一抹陰翳,我寧願它有幾個人落單、幾張臉落寞,這樣才會有一個縫隙,讓一隻男人有藏身之處。

我攏緊衣領抵禦寒意,吁,冬天來了,而春天還很遠。

Loneliness has followed me my whole life, everywhere. In bars, in cars … sidewalks, everywhere. MoMA正舉行馬丁.史柯西斯回顧大展,我重溫了他1976推出的《計程車司機》,恍恍惚惚中,聽見那個來自新澤西,二十六歲,前海軍陸戰隊隊員崔維斯說,There is no escape, I’m God’s lonely man.

為什麼崔維斯跑去開計程車,傍晚6點到隔天早上8點,一天十四小時,一週六天,有時候七天。原因倒也簡單,睡不著,失眠。

我也失眠,在我工作的那個城市,似有時差地,常在午夜醒來;旅行到這個恰好日夜顛倒的大都會,一用過午餐,我倒開始昏昏沉沉了。世界在我眼前解離,失焦的鏡頭、錯網的彩印,潛進水底深處似的聲音敲擊著耳膜,音畫不同步,是閃電早於雷聲,是多少光年外一顆星球爆炸,經過多少年後光線才傳到我的視網膜,一閃一閃亮晶晶。

大概我與這個世界總是處於略有時差的狀態,無法準確咬合的卡榫,站大馬路中央眼看著飛車馳來而不知該往前或往後,進退兩難的失措。

有時候,不,大多數時候我就回旅店歇一會兒,窗簾拉嚴,將克萊斯勒大樓摒拒在外,潛到海底深處。晚餐時分再出門。

《計程車司機》裡的紐約夜色,光線迷離,霓虹流麗,城市的輪廓模稜如開始融化的冰淇淋,時報廣場上應召女郎、幫派分子、無家可歸者流竄,龍蛇雜處。四十年前的紐約,那樣失序、那樣荒涼,濃妝掩不住浮腫、鬆垮,皺紋如滿牆爬藤的一張臉。大導演捕捉住了大都會裡,人與人、人與自己的疏離和異化,再過四十年,我相信看來仍有共鳴。

而今,21世紀的紐約,它的外貌卻更像輕喜劇如《穿著PRADA的惡魔》或《曼哈頓奇緣》裡的浮光掠影,線條明快、節奏爽朗,也許這是因為這座城市充斥著春花般的觀光客,也許這就是一名觀光客自外於在地的複雜肌理,所能夠得到的有限視角。

(觀光客逐風景而來,本身也自成一道風景;從來沒有哪一座城市像紐約,讓我的鏡頭收納這麼多形形色色的臉孔。)

薄暮時分,我走過布魯克林大橋,看夜色逐漸接管大地,曼哈頓的巨廈一幢幢亮起,每一盞燈火下有一個故事正在書寫。

紐約公立圖書館剛有一場派對散場,盛裝的青年男女都捨不得離去,索性坐台階上嘈嘈切切聊天,其中兩名青年深情凝視,擁抱,深吻,好像說了再見就不能再相見。

登上帝國大廈遠眺,看東河在東,再往東是皇后區,看哈德遜河在西,新澤西更在它的西邊;看遠遠的曼哈頓以曼哈頓大橋、布魯克林大橋與布魯克林相啣。天風撩亂,我冷得格格格地牙齒直打顫,但一雙雙小情侶興致高昂,拿璀燦燈火當他們愛情的見證,喀嚓,喀嚓喀嚓;愛啊愛,說起來很俗氣,但它可以禦寒。

一個星期三晚上,我來到石牆酒吧。據說弄潮兒都北移到「地獄廚房」去了,但位於西村的石牆,仍有它指標性的精神地位。酒吧裡有人聊天,有人撞球,有人盯著電視節目瞧,一派輕鬆,沒有同類型場所常見的彼此競豔、情緒的張弛、欲望的暗渡陳倉。二樓似有動靜,我前去探看,有個表演正進行著,再回吧檯時,案上的啤酒和一張地圖都被收拾乾淨了。我請bartender幫忙找找,他在垃圾桶裡隨意翻了翻,告訴我,沒看到喔。雖然我還堅持過著手機不上網的生活(這也是我與世界的時差),自然也無法查找Google Maps,但反正地鐵站就在路口,不必擔心。

離開石牆後才發現,地鐵已經打烊。怎麼辦?該怎麼辦呢?茫然四顧,正不知如何是好,有個聲音問我,需要幫忙嗎?站我眼前的是一名拉丁青年,眼神清澈晶亮,純真無垢。真是太好了,我想找最近的地鐵回四十二街。青年向前一步靠到我身邊,秀出手機地圖,我試著辨別方位──他略一沉吟,說,跟我來吧。

每一把鎖都有一副鑰匙般地,每一個問題都有一個解答;多少年來我一個人外出旅行,得以總是順利,倚賴的無非《欲望街車》裡白蘭琪所說,陌生人的善意。

肩併著肩,我與拉丁青年輕快地踩著步伐,躍進無邊紐約的秋天夜色裡。

【自由時報2016-02-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