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逃生通道突裂 工人摔癱 獲賠2702萬

 

2016-03-10〔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北捷逃生通道施工疏失出包,害工人張興宗一輩子癱瘓!

從三層樓高摔落、下半身癱瘓 6年來大小便仍失禁

經營大台北噪音防制公司的男子張興宗,九十九年九月廿六日前往台北捷運明德站施工,沿著高架軌道旁的逃生通道行走,腳下地板突然破裂,張男從三層樓高摔落,下半身癱瘓,後來發現是通道的地板放置錯誤,造成承載力不足釀禍。士林地院審理後,判:

工信工程須賠償兩千七百零二萬多元

  • 男子張興宗(左)因施工,從台北捷運逃生通道摔下,下半身癱瘓,妻子(右)細心照顧。(記者金仁晧攝)男子張興宗(左)因施工,從台北捷運逃生通道摔下,下半身癱瘓,妻子(右)細心照顧。(記者金仁晧攝)

張男說,當時是深夜一點多,監工帶著他和其他五位工作人員,要去做放樣量測,他走在寬約一百五十公分到兩百公分的走道上,突然墜落,當時只感到眼前一片黑暗,再睜開眼睛人已在醫院,脖子因頸椎斷裂被固定,全身動彈不得,走他後面的工人也差點摔落,靠著踩空時以雙手撐住地板,才躲過一劫。

張男透露,時至今日,他大小便仍無法控制,身體不時會劇烈神經痛,必須靠止痛藥、軟便劑等藥物度日,痛苦萬分。初期家人不斷安撫「你會好起來的」,他曾以為真的會好轉,但過了半年,拆下頸圈後,下半身仍舊沒知覺,太太才告知真相。

張妻含淚控訴,事發後,相關單位不聞不問,去電要求才有人來探視,對方挑明「要提告,才有可能賠償」,他們覺得是善意提醒,便採取法律行動。初期北捷還替他們負擔尿布、復康巴士等費用,不料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後,一切資助就停了,「根本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北捷刑事和民事都沒事 他批「官官相護」

張男批評,台北捷運是業主和他簽有合約,應該負責施工的場地安全,但刑事和民事卻都「安全下莊」,「根本是官官相護」。委任律師陳俊傑則說,會針對台北捷運和捷運工程局上訴。

法院認施工的工信工程有疏失 需賠償費用

士林地院認為,依照鑑定結果,現場的GRC板擺放方式和施工圖並不同,且還漏未施作一支支撐用的H型鋼架,導致支撐力降低百分之八十,釀成意外,施工的工信工程顯有疏失,加總治療費用、精神賠償等,判賠兩千七百零二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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