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要請他擔任一個活動的工讀生

 

卻沒有想到要養他一輩子

老丁在從事娛樂行業

因為週末半活動人手不夠

就在網路人力銀行徵聘了幾個網路工讀生

約定活動期間日薪1000元

不料…樂園粉塵爆炸

 

工讀生業在重傷名單之列…..

依照醫生的判斷工讀生阿三全身燒傷90%以上生命垂危就是醫治好了可能也終生失能…….

阿三的權益有多少?

老丁的風險多大????

 

 

依照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

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

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

,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

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醫療費用全額支付之外

老丁在醫療期間必須按月之復原領工資=每月30000元

如果持續醫療二年以後阿三還沒有痊癒

老丁可以一次支付40個月的平均工資當做終結補償

算算金額一共是64個月的工資補償

老丁付出了192萬工資補償金

請一個工讀生才上班一天就付出了192萬代價老丁直呼冤

正當老丁在呼喊的時候一張殘廢補償申請讓老丁傻眼了:60個月的失能補償通知單

因為阿三依據勞工保險條例鑑定後的失能為標準為最高1200日因為職業災害加計50%所以1800日合計是60個月的失能補償

老丁還要付出180萬的失能補償金

工資補償加上失能補償阿丁請一個工讀生就花了372萬的慘烈代價

 

 

 

正在心疼的老丁

接到了法院通知單

因為按照職業安全衛生法

老丁應該幫阿三做的職業保護完全沒有進行到位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6 條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有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一、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

二、防止爆炸性或發火性等物質引起之危害。

三、防止電、熱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

四、防止採石、採掘、裝卸、搬運、堆積或採伐等作業中引起之危害。

五、防止有墜落、物體飛落或崩塌等之虞之作業場所引起之危害。

六、防止高壓氣體引起之危害。

七、防止原料、材料、氣體、蒸氣、粉塵、溶劑、化學品、含毒性物質或

缺氧空氣等引起之危害。

八、防止輻射、高溫、低溫、超音波、噪音、振動或異常氣壓等引起之危

害。

九、防止監視儀表或精密作業等引起之危害。

十、防止廢氣、廢液或殘渣等廢棄物引起之危害。

十一、防止水患或火災等引起之危害。

十二、防止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等引起之危害。

十三、防止通道、地板或階梯等引起之危害。

十四、防止未採取充足通風、採光、照明、保溫或防濕等引起之危害。

雇主對下列事項,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一、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之預防。

二、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之預防。

三、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四、避難、急救、休息或其他為保護勞工身心健康之事項。

前二項必要之安全衛生設備與措施之標準及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阿三家屬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護法第七條

第 7 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 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

要求老丁賠償

依據民法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

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

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193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

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

提出擔保。

 

阿三的爸媽依據民法要求撫慰金

經過專業的評估阿三才十幾歲他的經濟生產價值如果累計到退休年齡65歲高達600個月

天呀!!!還有近二千萬的風險

請一個工讀生

 

付出二千萬的代價!!!!!!

..樂園爆炸案!!!一個工讀生就暴露了二千萬風險!!!!!

到底當天有多少員工在爆炸現場受傷????

 

南無阿彌陀佛!!!!!

 

您的公司夠大嗎?

您的公司有本事對抗職安法律要求嗎?

尋求適應與因應之道是否是最圓滿的策略???

本文作者:李明殷老師

 (相關引用請註明出處:玹昌國際翻轉教育網)

勞動基準服務30年

玹昌國際職業安全服務團隊關心您

 

後續報導:停工期間的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八仙塵爆案外案 林淑芬:假志工 真雇用

 

 根據最新消息指出:

新北市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炸意外,卻也扯出「假志工、真雇用」的亂象。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三號指出,

塵暴當天主辦單位在網路上召募一百多名「志工」,

負責動線引導、環境清潔等工作,

並以供應餐點、免費參加彩色派對等做為報酬。

林淑芬認為,這是雇主為了規避責任的做法,事實上活動無關公益性質,更是以營利為目的。

活動時共有十三位志工受傷,其中還有六位在加護病房

如果這六位住在加護病房的學生,最後治療的結果與阿三相同!!!

光是這六個學生的賠償金額就可能超過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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