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區寄傳 / 柳宗元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必貨視之。自毀齒以上,父兄鬻賣以覬其利。不足,則取他室,束縛鉗ㄑㄧㄢˊ梏ㄍㄨˋ之,至有須鬣者,力不勝,皆屈為僮。當道相賊殺以為俗。幸得壯大,則縛取么弱者,漢官因以為己利,苟得僮,恣所為不問。以是越中戶口滋耗,少得自脫。惟童區寄以十一歲勝,斯亦奇矣。桂部從事杜周士為餘言之。
童寄者,柳州蕘牧兒也。行牧且蕘,二豪賊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寄偽兒啼,恐栗,為兒恒狀,賊易之,對飲,酒醉。一人去為市,一人臥,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因取刃殺之。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遽曰:「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誠見完與恩,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計曰:「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夜半,童自轉 ,以縛即爐火燒絕之,雖瘡手勿憚;複取刃殺市者。因大號,一虛皆驚。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
虛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視兒,幼願耳。刺史顏證奇之,留為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鄉之行劫縛者,側目莫敢過其門。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而討殺二豪,豈可近耶!」
【註釋】
1.童區寄:童,童子。區:姓。寄:名。
2.毀齒:換乳牙,兒童大概在七歲左右時換牙。
3.覬:覬覦,貪圖。
4.他室:別人家。
5.鬣:長須。
6.僮:隨從,僕人。
7.么弱:幼小柔弱。
8.滋耗:更為減少。
9.區寄:人名。
10從事:官職名;杜周士:人名。
11.郴(ㄔㄣ)州:地名,一說為柳州。蕘牧:打柴放牧。
12逾:超過。虛所:集市。
13偽:假裝。
14恒:通常。
15遽(ㄐㄩˋ):急忙,趕快。
16郎:僕人稱主人為郎。
17白:告訴,稟報。
18願:老實。
19顏證:人名。
20秦舞陽:戰國時期燕國的勇士,十三歲時就殺了人。
【譯文】
柳先生說,東南沿海一帶的人缺少恩愛之情,生下兒女,都把他們當做貨物看待。小孩剛換牙,就被父兄賣掉,用以謀取錢財。如果得不到滿足,就偷捉別人家的孩子,用枷鎖捆綁住手腳。甚至有些成年人,力量敵不過別人,都屈服做了奴僕。還經常出現攔路掠奪和殘殺的現象,並漸漸成了風氣。有幸能夠長大的,就抓住弱小的。漢族官吏利用這些惡習為自己謀私利,只要能買到僮僕,就放任這種罪惡行為而不加追究。因此東南沿海的人口越來越少。這些被販賣的小孩很少有能夠自己逃脫的,只有十一歲的幼童區寄逃脫了,這也是個奇跡吧。桂州都督府屬下的官吏杜周士把這件事告訴了我。
區寄是柳州的一個打柴放牧的小孩。(一天)正在放牧打柴,被兩個強盜劫持並反綁著兩手,用布塞住了口,被帶到四十裡以外的集市上去賣。區寄裝出小孩啼哭的樣子,表現出小孩害怕顫抖的常態。強盜覺得他好對付(放鬆了警惕),相對喝得大醉。此後一個人到集市上去進行交涉,一個人躺下了,把刀插在地上。區寄暗中窺察等這個人睡著了,把綁縛雙手的繩子背靠著刀刃,用力一上一下地磨,磨斷了繩子;就用刀把睡覺的強盜殺了。
還沒來得及跑遠,到集市上談價錢的那個人回來了,抓住了他,區寄非常恐懼,那人要殺他。區寄急忙說:「做兩個人的奴僕,怎麼比得上給一個人做奴僕?那個人對我不好,你如果確實能保全我的性命,對我好一些,讓我幹什麼都可以。」這個強盜想了很久說:「與其殺了這個小孩,不如賣了他;與其和那個人一起分賣小孩所得的錢,怎麼比得上我一個人獨得?幸好小孩把他殺了,很好。」就把屍體埋好,帶著區寄到了買主家。又把他綁上,並且綁得更加牢固了。半夜,區寄轉過身,用爐火把綁手的繩子燒斷了,雖然燒傷了手也不害怕;又拿刀把第二個強盜殺了。接著大聲呼喊,整個集市都被驚動了。區寄說:「我是區家的小孩,不應當被賣為奴。這兩個強盜抓住了我,幸好我把他們都殺了!希望能讓官府知道。」
管集市的官吏報告了州官,州官又報告上級,知府召見他,發現他只是一個幼弱老實的小孩。刺史顏證認為區寄是神童,想把他留下做個小官吏,區寄不肯,只好送給他一些衣服,並派官吏保護他還鄉。鄉里那些專門從事綁架的人販子,不敢正視他,也沒有敢從他家門口走過的。都說:「這個小孩比秦舞陽小兩歲,卻殺了兩個強盜,誰還敢去招惹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