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李斯列傳》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時,為郡小吏,見吏舍廁中鼠食不潔,近人犬,數驚恐之。斯入倉,觀倉中鼠,食積粟,居大廡之下,不見人犬之憂。於是李斯乃嘆曰:「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
乃從荀卿學帝王之術。學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國皆弱,無可為建功者,欲西入秦。辭於荀卿曰:「斯聞得時無怠,今萬乘方爭時,遊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稱帝而治,此布衣馳騖之時而遊說者之秋也。處卑賤之位而計不為者,此禽鹿視肉,人面而能強行者耳。故詬莫大於卑賤,而悲莫甚於窮困。久處卑賤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惡利,自託於無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將西說秦王矣。」
至秦,會莊襄王卒,李斯乃求為秦相文信侯呂不韋舍人;不韋賢之,任以為郎。李斯因以得說,說秦王曰:「胥人(小官吏名。職官名。古代掌理案卷、文書的小吏稱為「胥吏」)者,去其幾也(失去時機)。成大功者,在因瑕釁(ㄒㄧㄚˊ ㄒㄧㄣˋ,罅隙,可乘之機。)而遂忍之。昔者秦穆公之霸,終不東并六國者,何也?諸侯尚眾,周德未衰,故五伯迭興,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來,周室卑微,諸侯相兼,關東為六國,秦之乘勝役諸侯,蓋六世矣。今諸侯服秦,譬若郡縣。夫以秦之強,大王之賢,由灶上騷除(清掃灶頭。比喻極易辦到),足以滅諸侯,成帝業,為天下一統,此萬世之一時也。今怠而不急就,諸侯復強,相聚約從,雖有黃帝之賢,不能并也。」秦王乃拜斯為長史,聽其計,陰遣謀士齎持(ㄐㄧ,持)金玉以遊說諸侯。諸侯名士可下以財者,厚遺結之;不肯者,利劍刺之。離其君臣之計,秦王乃使其良將隨其後。秦王拜斯為客卿。
會韓人鄭國來間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覺。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諸侯人來事秦者,大抵為其主遊間於秦耳,請一切逐客。」李斯議亦在逐中。斯乃上書曰:臣聞吏議逐客……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復李斯官,卒用其計謀。官至廷尉。二十餘年,竟并天下,尊主為皇帝,以斯為丞相。夷郡縣城,銷其兵刃,示不復用。使秦無尺土之封,不立子弟為王、功臣為諸侯者,使後無戰攻之患。
始皇三十四年,…齊人淳于越進諫曰:「……封子弟功臣自為支輔」……始皇下其議丞相。丞相謬其說……上書曰:「古者天下散亂,莫能相一,是以諸侯并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所建立。……臣請諸有文學《詩》《書》百家語者,蠲除(ㄐㄩㄢ,免除)去之。令到滿三十日弗去,黥(ㄑㄧㄥˊ,在犯人臉上刺字塗墨)為城旦(秦漢時強制男性罪犯服勞役的一種刑罰)。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始皇可其議,收去《詩》《書》百家之語以愚百姓,使天下無以古非今。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同文書。治離宮別館,周遍天下。明年,又巡狩,外攘四夷,斯皆有力焉。
斯長男由為三川守,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諸公子。三川守李由告歸咸陽,李斯置酒於家,百官長皆前為壽,門廷車騎以千數。李斯喟然而嘆曰:「嗟乎!吾聞之荀卿曰『物禁太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閭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駑下,遂擢至此。當今人臣之位無居臣上者,可謂富貴極矣。物極則衰,吾未知所稅駕也!」……
其年七月,始皇帝至沙丘,病甚,令趙高為書賜公子扶蘇曰:「以兵屬蒙恬,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未授使者,始皇崩。書及璽皆在趙高所,獨子胡亥、丞相李斯、趙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始皇崩,餘群臣皆莫知也。李斯以為上在外崩,無真太子,故祕之。置始皇居轀輬車(ㄨㄣ ㄌㄧㄤˊ,本為可安臥的車,後用以載喪,遂為喪車的代稱)中,百官奏事上食如故,宦者輒從轀輬車中可諸奏事。
趙高因留所賜扶蘇璽書,而謂公子胡亥曰:「上崩,無詔封王諸子而獨賜長子書。長子至,即立為皇帝,而子無尺寸之地,為之奈何?」……趙高曰:「時乎時乎,間不及謀。贏糧躍馬(糧食充足,帶兵打仗),唯恐後時。」
(沙丘事件,趙高與李斯共謀殺扶蘇,蒙恬自殺,胡亥立為二世。李斯一開始不贊成,最後被趙高說服)仰天而嘆,垂淚太息曰:「嗟乎!獨遭亂世,既以不能死,安託命哉!」……
法令誅罰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眾。又作阿房之宮……。於是楚戍卒陳勝、吳廣等乃作亂,起於山東,傑俊相立,自置為侯王,叛秦,兵至鴻門而卻。李斯數欲請間諫,二世不許。……李斯子由為三川守,群盜吳廣等西略地,過去弗能禁。章邯以破逐廣等兵,使者覆案三川相屬,誚讓(ㄑㄧㄠˋ ㄖㄤˋ,譴責)斯居三公位,如何令盜如此。李斯恐懼,重爵祿,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趙高對李斯說:「關東群盜多,今上急益發繇治阿房宮,聚狗馬無用之物。臣欲諫,為位賤。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諫?」,李斯說,二世不上朝,不得諫,趙高趁二世燕樂享受之際,請李斯謁見,惹怒二世。趙高趁機毀謗李斯長子李由,又說:「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
(李斯彈劾趙高,二世告訴趙高,李斯反被趙高所害)
李斯拘執束縛,居囹圄中,仰天而嘆曰:「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趙高為佐,吾必見寇至咸陽,麋鹿遊於朝也。」
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趙高治斯,榜掠
(ㄅㄥˋ ㄌㄩㄝˋ。鞭笞)千餘,不勝痛,自誣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辯,有功,實無反心,幸得上書自陳,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從獄中上書曰:(條列七罪,每一罪都是陳樹功勞)」書上,趙高使吏棄去不奏,曰:「囚安得上書!」
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御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復榜之。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則項梁已擊殺之。使者來,會丞相下吏,趙高皆妄為反辭。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太史公曰:李斯以閭閻歷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