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大考中心研究用試卷/鄰避效應/流浪動物之家(111 年大學入學考試研究測試 )
一、
隨著社會轉型及群眾權利意識提高,1980年代英國出現了「鄰避效應」一詞,即「不要在我家後院」(Not In My Back Yard, NIMBY),意指居民反對將造成污染或危害健康的設施興建於自己的社區。
「鄰避效應」已是國際普遍現象,也是世界各國的共同挑戰。以香港為例,1990年代香港衞生署在九龍灣旁興建綜合治療中心,並引入愛滋病治療服務。當時九龍灣區居民誤以為愛滋病會傳染而充滿恐懼,加上不清楚規劃的過程,擔心治療中心威脅社區環境,因此激烈反對,之後爭議多年。
臺灣過去也有因興建公共設施而引發社會運動的案例,包括鄰避效應較大的嫌惡設施,如核電廠、焚化爐、垃圾處理廠、變電所、基地台、靈骨塔等,也包括鄰避效應較小的設施,如老人安養中心、特教學校、社會住宅、中途之家等。
鄰避設施所以遭到民眾抗拒,是因其提供的機能及利益由社會全體共享,但風險與負面作用卻由在地居民承擔。一般而言,影響民眾對於鄰避設施接受與否的因素,包括設施造成的危害與影響、設置決策程序、設置者被信任度、設施需求度、經濟補償條件、公民社會意識等。有人主張鄰避設施的規劃或興建過程,本身就是一個環境教育的機會,主辦機關必須重視「過程的公開」,設法讓社區民眾瞭解規劃過程、興建的必要性、功能、限制,及對社區各層面的影響,使民眾得以判斷是否接受鄰避設施。也有人提出,鄰避設施經常被設置在偏鄉或弱勢族群的社區,因此在公共決策過程及規劃興建嫌惡設施時,必須優先關注在地居民的權益,避免「以鄰為壑」,以兼顧社會的發展與公平。
閱讀文章後,分項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一):依據上文,民眾認為鄰避設施有違社會公平性的原因為何?文長限60字以內(至多3行)。(占4分)
問題(二):如果政府或業者將在你家附近設置「流浪動物之家」,你贊成或反對?請說明你的立場和理由。文長限400字以內(至多19行)。(占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