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危機處理 第 21.題

確認狀況 依法回報 依序處理 審慎記錄

關於購物站問題

首先向旅客說明購物點是合約行程的一部分,也是在不影響行程下安排的點。稍微對旅客介紹購物站裡面銷售的產品以及停留的時間,介紹當地特有、獨特或熱賣的商品,說服旅客可以購買些紀念品作為旅途的一項回憶或者可以餽贈親友做為拌手禮。如果有客人還是不願意下車,有些購物站會有試吃試喝、或是有產品生產過程簡介,只好婉轉的請他配合至少下車進站稍做休息,也藉此機會了解一下當地的文化, 並不會強迫消費,況且車子會熄火,車上悶熱空氣不好。如果再有講不通無法說服的客人,再進一步說明此行程已有註名相對該走的購物站,並非NO SHOPPING行程,以後如果不喜歡有購物點,建議他可以選擇NO SHOPPING的行程,但相對團費會較高。

 

觀光法規及旅遊安全宣導

華語領隊人員執行引導國人出國至大陸香港澳門以外地區之旅行團體旅遊業務裁罰規定為何?

領取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者,執行引導國人出國(不含大陸、香港、澳門地區)旅行團體旅遊業務。

交通部觀光局 本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三項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逕行定期停止 其執行業務或廢止其執業證

現階段裁罰標準:

處新臺幣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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