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違法 未給加班費、超時加班最多

經濟日報:2018/01/13

雇主違法項目現形!勞動部近年密集勞檢,違法率都在15%-20%之間,近兩年主要違規項目仍以未給加班費最多,都在二成左右,其次是超時加班,第三是未遵守七休一,顯示台灣雇主最不守法項目就是加班問題,無論是違法讓員工超時加班,或A加班費,都是造成勞工血汗或低薪的主因。

以近兩年為例,前年勞檢6.7萬場次,違規率15.30%,去年勞檢近4萬場次,違規項目8043項,違規率20.28%。若以違規項目來看,連續兩年第一名都是未依規定給加班費,比率都在20%以上,職安署表示,未依規定給加班費不一定是全部沒給,也可能是給的不夠,或是計算錯誤等。

 

聯合晚報提供
聯合晚報提供
 

 

第二名則是超時加班,例如每天工時超過12小時,或是每月加班超過46小時。前年違規率19.12%,去年則是15.20%。

去年違法項目第三名為出勤紀錄未登載到分鐘為止,違規比率12.1%。職安署表示,很多雇主只將員工出勤紀錄登載到小時,由於前年修法已經規定必須登載到分鐘,上路第一年,雇主容易疏忽。

另一個雇主容易違法項目為七休一,前年排名第三,去年雖排名第四,但是與第三名違法比率相當,可見仍屬雇主最常見的違規手法。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