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17/11/07
一名40多歲的女子2年多來在雙北早餐店和小吃店到處求職,應徵上卻故意工作態度不佳,遭雇主開除後即向勞工局提出申訴調解,並告發店家違規的事由,藉此一共賺進和解金15萬元,被稱為「早餐店殺手」。
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一名劉姓女子從2015年開始,陸續到雙北多家早餐店和小吃店應徵,求職時態度積極,到職後就開始擺爛,工作表現極差,例如重摔碗盤、不用水而用手搓洗小黃瓜、一邊洗蔬果一邊摳腳等等。
等雇主忍不下去將她開除後,她再向勞工局申訴店家違法的部分,像是未保勞健保、未提撥勞退等,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有些業者自知理虧,只好付個兩三千元和解金打發她。最近1年劉女改用新招,被開除後申訴非法解僱,要求復職,若勝訴又可拿到一筆工資,被稱為「早餐店殺手」。
勞工局指出,劉女2年多來在雙北的勞資爭議調解案高達上百件,調解成功獲得的賠償金約15萬元。由於劉女的調解案過多,勞工局決議往後她的申請案全移至勞工局召開調解會議,安排專人調解。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