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七休一 勞動部設3機制

工商時報:2017/12/06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日昨完成新版一例一休《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審查,勞動部昨(5)日公布三種例假日挪移(7休1)把關的審查機制,分別為勞動部主動檢視、中央部會主動盤點、需求行業主動申請,「不會例外變常態」。

勞動部表示,主要還是以特殊行業、特殊情況的需求為主,除了勞工的工作地點特殊導致交通耗時者,原則上不會全年52週都同意挪移,會限制季節或時段,「不會把例外變成常態」,而且與「適用責任制」一樣,雇主必須要符合勞動部未來公布的例假彈性調整行業,才能進行勞資協商,不是勞動部公告的行業不能逕自認定適用。

勞動部部長林美珠曾經允諾,會公布完整且詳細機制,在機制中說明申請流程和把關機制,讓雇主跟勞工都可以明確了解該如何運用7休1的彈性。新版草案雖仍待院會協商,勞動部仍先公布三種把關機制,以利讓外界了解。

第一種把關審查機制為「勞動部主動檢視」,主要是以勞動部去年9月7休1新函釋公布「適用例假日挪移的三例外」為主,包括勞工在國外工作、國外導遊或電廠歲修,勞工的工作地點特殊,例如高山、海邊、偏遠地區且交通耗時,及節日或假日因應公眾生活便利的屠宰業或運輸業,將審慎研議後公告適用情形。

第二種把關審查機制為「中央部會主動盤點」。勞動部將邀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衛福部、通傳會等單位主動盤點,將特殊行業的特殊情形送進勞動部,經過勞動部的審議機制評估後公告。

第三種把關則為「需求行業主動申請」,也就是雇主需要適用例假彈性時,必須要以「行業」為單位,透過公協會提出具體理由,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獲同意後,再交勞動部審議機制評估後公告。

勞動部解釋,第二、三種機制差異,主要是因為有些行業先前已經透過各中央主管部會向勞動部反應,已經有掌握行業名單或特殊情形,就屬於第二種,但如果有些產業隨著發展,未來可能出現需要挪移例假日特殊情況時,就可利用第三種機制來申請。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