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17/11/06
政院長賴清德昨(5)日邀各部會研商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策略。據悉,針對延長工時至54小時或季總工時不變的工時帳戶制,輪班間隔以連續休息8或11小時為原則,各部會及社會團體主張紛歧,賴揆將在今天行政立法協調會,和黨團綠委溝通後裁決。
據了解,綠委多數主張工時延長,不應增加每月加班絕對總工時,傾向挺乙案工時帳戶制,給予單月上限可突破至54小時彈性,但3個月加班總工時上限不得逾138小時;至輪班間隔,考量運輸業司機駕駛安全問題,黨籍立委傾向支持乙案,輪班間隔以連續休息11小時為原則,勞資會議例外降至8小時。
針對鬆綁7休1,各部會具高度共識。對工時延長及輪班間隔時間兩案併陳,賴揆並無定見,保留今與黨團協商彈性空間。
而各部會反映各行業別及團體實務運作需求,對甲乙兩案修法看法不一。其中加班工時延長,經濟部表示,工商團體支持採甲案,每月加班上限由46工時延長為54工時。但國發會反映歐商、美商外國商會看法,傾向採乙案。
黨政人士說,黨籍立委對工時延長傾向乙案,主因不希望增加勞工加班時數上限,因我國勞工總工時在OECD國家中排名第三高,同意修法給予企業彈性運作空間,不希望增加勞工加班工時。
至於輪班間隔部分,交部基於公共安全,認為運輸業司機輪班應連續充分休息11小時,支持乙案;但衛福部因長照醫護人手不足,基於排班需求,力挺甲案,以連續休息8小時為原則,例外調高至11小時。
據了解,勞動部對於輪班間隔與黨團立場一致,著眼去年修法以11小時為原則,立法不應倒退,且基於公共安全,主張以11小時為原則。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