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修法/七休一鬆綁、特休假將可延一年

聯合晚報:2017/10/30

全國關注的「一例一休」修法,行政院長賴清德最快今(30)天下午聽取勞動部簡報後,勞動部將於明(31日)天對外預告修法內容。根據了解,7休1的鬆綁、特休假可遞延一年、加班費核實計算,為三大修法重點,且幾乎已達成共識。

此外,針對現行《勞動基準法》新制「一例一休」所帶來的二大工時爭議,包括:延長工時上限、輪班間隔11小時這兩項,據了解,將會提出甲、乙方案,行政院今明兩天將與勞動部協調,研商以兩案併陳收集外部意見,或尊重勞動部研議意見彙整一案公告。

為爭取時效,撫平《勞動基準法》新制「一例一休」帶來民怨,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首要工作就是「指示」勞動部儘速彙整預告一例一休修法內容,而呼之欲出的修法內容,其中企業最關切7休1函釋問題,行政立法高度共識將把鬆綁入法,經勞資雙方協商或工會同意可以加班,排除「7休1」限制,但未來勞工仍可在2周、14天中有2天例假和2天休息日,休假天數不受影響,也就是說,經勞資協商同意或工會同意,例假日上班可彈性。

另外,有關加班工時工資計算,據了解目前的共識是取消現行「做1算4」、「做5算8」規定,改依實際時數計算,做多少小時,就算多少小時。以及,特休假可遞延一年等,幾乎已是確定的三大修法重點方向。

至於彈性延長加班工時上限,還有輪班間隔應有11小時休息時間部分,據了解目前都是規劃甲、乙二案。針對彈性延長加班工時上限部分,目前規劃兩案,甲案是,在勞資協商同意前提下,將現行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延長為54小時。乙案則是,採「工時帳戶」,以三個月為一期,上限為不超過138小時,單月則可挪移、突破54小時。

而在輪班間隔應有11小時休息時間部分,也有甲、乙二案,一案是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輪班可從間隔11小時,縮短為8小時,另一案則是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輪班可從間隔8小時延長為11小時。

不過,據了解,「修法不能開倒車」是共識,因此在各部會開會研商後,考慮包括台鐵、醫療機構等專業人力不足,曾建議行政院延至2019年再實施,但「11小時仍是現在的最大目標,且有超過8成行業不受影響」,因此已取得共識,擬訂「排除適用行業」,透過勞資協商方式,原則間隔11小時,經勞資協商可縮短至最少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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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