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修正 聚焦六面向

工商時報:2017/09/27

行政院長賴清德為「一例一休」定調修法後,勞動部今(27)日將邀勞、資、學界召開《勞基法》座談會;並定出包括休息日出勤工資計算、7休1函釋、每月加班工時及彈性工時等6個討論方向。

 一例一休上路以來,紛擾不斷、企業苦不堪言,要求修法聲不斷,賴清德上任後承諾立法院總質詢後就會提出政院修法版本下,勞動部也啟動相關程序,今日將召開會議研商。

勞動條件就業平等司長謝倩倩表示,今日的會議主要是聽取各方意見。但勞動部所定出的6個討論方向,也正是工商團體修法版本的主訴求。

勞動部提出的6討論方向,分別為:1、休息日出勤工資規定、加班費補休標準;2、特別休假日期由勞工排定、未休完特別休假遞延請休;3、輪班制勞工更換班次應間隔11小時規定;4、7休1令釋限制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5、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加班時數一定區間為總量管制;6、彈性工時實施區間、適用4周彈性工時行業。

在休息日出勤計算上,工商團體主張,應廢除獨步全球的「做1算4、做5算8」 的複雜方式,改為中小企業以2(1+1)倍、上市櫃公司以2.5(1+1.5)倍計;同時,不論工資與工時都核實計算。

對7休1規定,工商團體的主張,應考慮行業的特殊性與新興業態,應放寬可連上12天的行業別,同時,為因應淡旺季,工商團體主張延長工時拉高到60小時計,以半年總量管制。

在輪班制上,兩個值班之間須連休11小時的規定,工商團體建議,加註勞資協商同意後,得以加減3小時。

此外,在特休假方面,工商團體主張特休假應由勞資雙方協商,建議當年度休完,若來不及者可以遞延休假。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