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17/09/27
為求「一例一休」修法精準,工商團體決定提出修法版本。工商團體的修法版本主訴求為「彈性、放寬」,主張休息日工資計算方式分為中小企業為2(1+1)倍、上市櫃公司為2.5(1+1.5)倍,核實計算工時及工資,延長工時拉高到60小時,並以半年總量管制300小時為限。
工商團體提出的版本已函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各黨團,並已分別拜會各立法院黨團。
工商團體提出的修法版本,主要在休息日加班計算方式、延長加班工時及彈性工時。
在休息日工資計算方式上,工商團體除主張分為中小企業為2倍、上市櫃公司為2.5倍計、不論工資與工時都核實計算外,也主張應取消「做1算4、做5算8」的計算方式。
在延長工時方面,工商團體指出,為因應急單、旺季及歲修等需求 ,並兼顧勞工安全;工商團體的修法版本主張,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拉高到60小時,並以半年總量管制300小時為限。
在7休1上,工商團體主張刪除《勞基法》30條之1只有農林漁牧可適用的規定,鬆綁「7休1」,讓包括製造業與服務所有行業都可以連上12天班。
此外,在特休假部分,工商團體主張,為需配合生產,應由勞資雙方協商來決定。至於特休假薪資,未休假可歸責於僱主才給工資。還有修正更換班的休息時間,兩個值班之間須連休11小時,建議加註勞資協商同意後,得以加減3小時。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