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稅改 工商團體備戰

工商時報:2017/09/25

為求得「一例一休」、「稅改」最大公約數,工商團體在提出「稅改建言」、「一例一休」修法版本後,今(25)日起將全面展開立法、行政遊說工作,並敲定今日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明日與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暨立院黨團會面研商,同時,要求近日會見行政院長賴清德的作業,也在緊鑼密鼓進行中。

工商團體提出的「一例一休」修法版本及稅改建言,都已函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各黨團,為使行政、立法兩院正視工商團體的訴求,工總理事長許勝雄日前出席三三會時透露,工商團體負責人也會到立法、行政兩院,將企業的訴求、窒礙難行之處,據實反映。

在「一例一休」上,工商團體主訴求為:彈性、可行、簡明,並聚焦在加班費、加班工時、延長、彈性與變形工時等;包括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工商團體主張,應廢除獨步全球的「做1算4、做5算8」的複雜方式,改為中小企業以2(1+1)倍、上市櫃公司以2.5(1+1.5)倍計;同時,不論工資與工時都核實計算。

同時,為因應淡旺季,工商團體主張延長工時拉高到60小時計,以半年總量管制。在彈性工時上,工商團體主張現行7休1規定,沒有考慮行業的特殊性與新興業態,應放寬可連上12天的行業別。

此外,在特休假方面,工商團體主張特休假應由勞資雙方協商,建議當年度休完,若來不及者可以遞延休假。

在稅改方面,工商團體主訴求為輕稅,聚焦在取消未分配盈餘、營所稅維持在17%、平衡內外資稅負等。

對於保留盈餘課稅,工商團體主張,未分配盈餘課稅,是1998年實施兩稅合一制度的附加條款,在1998年之前未分配盈餘從來沒有課稅,因此,既然要取消「兩稅合一」股利設算扣抵制,就應一併取消未分配盈餘稅。

對營所稅,工商團體主張,當初調降至17%,是以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租稅優惠換來的,所以,如果一定要調增營所稅率,也應就政府擬推動的產業政策,給予適當的租稅減免。

股利所得課稅,工商團體認為,甲乙兩案還是太複雜、內外資稅負仍有差異、因此主張,要簡化,要分離課稅,但是更要平衡內外資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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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