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17/09/14
為解「一例一休」爭議,工商團體決定主動出擊提出工商團體的修法版本!工商團體主張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分為中小企業為2(1+1)倍、上市櫃公司為2.5(1+1.5)倍,核實計算工時及工資,延長工時拉高到60小時,並以半年總量管制300小時為限。
「一例一休」實施以來,工商團體就聲聲催促政府要修法,卻得不到正面回應,因而覺得與其坐等他人提出不如己意的修法方向,不如提出自己的修法案;工商團體提出的版本預計下周將函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各黨團。
而工商團體提出的「一例一休」修法版本,主要涉及企業界高度期望修正部分,亦即休息日加班計算方式、延長加班工時及彈性工時。
在休息日加班計算方式上,工商團體指出,一例一休獨步全球的「做1算4、做5算8」的加班費計算方式,不但造成企業限制員工加班,也造成想加班員工無班可加,嚴重影響企業營運、員工收入及生計。
工商團體修法版本因此主張,取消「做1算4、做5算8」的計算方式,在加班費給付上也分為中小企業為2(1+1)倍、上市櫃公司為2.5(1+1.5)倍;同時,不論工資與工時都核實計算。
在延長工時方面,工商團體指出,為因應急單、旺季及歲修等需求,並兼顧勞工安全;工商團體的修法版本主張,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拉高到60小時,並以半年總量管制300小時為限,在總量管制時,單月不得超過50小時。
在彈性工時上,工商團體認為,在產業型態多樣化的年代,一部法是無法適用於各行各業,修法版本主張7休1規定,應該要放寬行業別。此外,在特休假方面,工商團體的修法版本中也主張特休假應由勞資雙方協商,建議當年度休完,若來不及者可以遞延休假。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