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勞保忘了勞退?3.3萬人還沒領退休金

聯合報:2017/08/09

依據勞基法規範,雇主聘用勞工,每月應提撥薪資6%以上作為退休金,勞工可於60歲請領專戶退休金。勞保局近日發現,約有3.3萬人年齡已滿65歲,且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卻仍未請領退休金,總金額達20億元,研判勞工應該已經退休、沒有從事工作,將陸續通知勞工別忘自身權益。

勞保局說,勞工退休後有雙重保障,包含勞保老年年金及勞工退休金(含新制及舊制),許多勞工常把勞保、勞退搞混,雖然勞保局都會提醒請領勞保年金勞工可再請領退休金,有勞工退休後,領取了勞保年金後,就忘記還有退休金。

勞保局每年都會提醒符合請領資格勞工請領退休金,並設定條件為60歲以上、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勞工,勞保局說,勞工符合請領退休金資格,又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應該就是勞工已經退休,且不再從事工作,因未請領退休金勞工都曾反映,仍有工作意願,待退休時,才想領取退休金。

於是,勞保局將今年就將年齡提高至65歲,設定條件為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勞工。根據勞保局調查,3.3萬人未領取退休金,總金額達20億元,平均每人退休金約為6萬元,將陸續提醒勞工,別忘自身權益。

勞保局表示,勞工退休金並未設定請領上限,勞工可多方面考量,未請領退休金,專戶仍享有每年勞動基金局營運分配收益。

資料來源:聯合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