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業 將可合法連續上班24天

聯合報:2017/07/25

勞動部今將正式公告,農林漁牧將可納入4周變形工時適用行業中,受雇勞工將可合法連續上班24天,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將有近10萬名勞工適用,此次新增行業,將是1999年餐飲業適用四周後,17年來最大放寬。

勞基法有變形工時、責任制彈性機制,適用四周變形行業別,事業單位可將每周正常工時40小時,四周總計160小時,在四周內分配使用,不過,法令規範,每日正常工時上限10小時,單日上總工時限制12小時,2周內至少2例假,若將例假集中於前後,休息日都出勤,勞工最長可工作24天,不違法。

勞動部表示,農林漁牧業爭取更多排班彈性,早在上半年就不停討論,學者衡酌,農林漁牧工作性質受到物產季節、天候影響等,確實有需求,又勞基法1996年修法增設四周變形工時等機制時,就明文規範農林漁牧業作業情況較特殊可適用,勞動部本次公告, 「依據當時立法意旨,完備法制作業程序」。

勞動部提醒,農產品、水產品加工例如水果乾製作、罐頭工廠等,行業別屬於製造業,就不能適用四周變形工時,另外,農林漁牧行業的雇主若要實施變形工時,得先經由工會同意或經勞資會議同意。

資料來源:聯合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