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17/03/12
國內企業徵才時,常在薪資欄目註明「薪資面議」,求職者無法進一步了解想應徵工作的實際待遇。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說,國內熱門求職網站與人力銀行近九成職缺,都載明「薪資面議」,造成勞雇雙方資訊明顯不對稱,也是國內低薪的主因之一。他將提案修法,未來雇主招募員工時,不能只以薪資面議帶過,必須詳細標示薪資級距。
「薪資面議可能是陷阱。」陳宜民說,許多剛從校園畢業的新鮮人找工作時,一定會有薪資面議的經驗。年輕人去面試後,發覺雇主開出來的待遇,與自己的預期不符合,但可能礙於初出茅廬,社交技巧不佳,或是因為要顧及本身的「面子」,不敢向企業端反應。
陳宜民表示,大部分企業人力資源部,預定以多少薪資級距徵才,「多半已有預算與員額限制」。但目前法律並無明定徵才時必須載明薪資,因此雇主均以薪資面議對外徵才,「若能成功壓低勞方工資,更會成為為人力資源部門的績效」。
陳宜民說,薪資面議對我國勞工職涯發展非常不利,造成勞雇雙方明顯資訊不對稱,也罔顧企業本來應負擔的社會責任。
陳宜民表示,將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未來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除高階工作外,不能只以薪資面議作為徵才廣告,必須詳細載明薪資級距。例如,科技部研究計畫,大學畢業生大約可領取2萬8000元,研究所學歷則有3萬2000元,在徵才時就會對外告知,希望一般企業也能比照。
薪資級距的標準,陳宜民說,由勞動部評估訂定;至於「高階工作」的認定,也由勞動部參考當年度物價指數、平均薪資中位數、行業平均薪資訂定,每年最少調整一次。
資料來源:聯合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