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17/03/12
現代人常用通訊軟體連絡工作,「一例一休」去年底上路後,雇主在下班時間傳送任何工作相關訊息,要顧慮的因素更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建議,最好盡量在工作時間內要求勞工完成工作,減少加班要求就能減少爭議。
新北市出現全國首例傳LINE工作計算加班費仲裁案,仲裁委員之一、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勞工提供完整LINE對話截圖證據,包括主管要求、完成工作後回報、請示等對話,都是認定加班的關鍵,也是打贏仲裁最主要原因。
截圖對話完整 難有變造可能
邱駿彥說,LINE的對話紀錄雖然可逐條刪除訊息,但很難「無中生有」增加沒有傳出過的訊息,該勞工提供截圖對話完整,難有變造可能,也是認定加班成功的原因之一。
邱駿彥表示,依現行勞基法規定,雇主要求勞工休息日上班,必須取得勞工同意,傳LINE認定為加班也比照辦理,即使傳LINE只有數分鐘,但加班不足四小時,也要以四小時計算。
若雇主在非天災、突發狀況下傳LINE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工作,就可能違反一例一休中「七休一」的規定。邱駿彥認為,若證據確實,一旦認定加班成立,勞政相關單位就可開罰。
偶發一、兩則 認定難度較高
新北市府勞工局長謝政達認為,想用LINE訊息認定例假日加班,實務上仍然需要考慮「比例原則」,如果僅偶發性有一、兩則LINE訊息,認定的難度就比較高;但雇主若是密集、持續性在例假日透過LINE要求勞工提供勞務,認定違法的機率就會提高。
雇主下班別傳工作相關內容
新北市勞工局科長賴彥亨表示,雇主通常在勞工下班或假日時,盡量不要傳與工作非緊急相關的內容,文字訊息呈現上也最好不要有交付動作或口吻,但若是與工作緊急相關的內容,雇主就應按月自主記錄,交付加班費給勞工。
律師黃仕翰說,勞工可透過許多方式自保,最重要的就是留下證據,把所有在下班或假日時間,與雇主處理與工作有關的對話紀錄,全部留存,可於每個月向雇主申請加班費用,或是在離職前一次向公司提出申請,有錄音、錄影和人證更佳。
德國禁下班傳LINE交辦工作
【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指出,注重個人休息時間的德國,早已立法禁止公司在下班時間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向員工交辦工作。
辛炳隆認為,如果只是雇主突然想到、又怕忘記,因此用通訊軟體交代勞工,勞工不必立刻回覆或在休息時間完成,應該不算加班。但若以新北市判例為例,勞工接到指令,須在下班時間分派任務給其他勞工,確實提供勞務,視為「加班」相當合理。
從勞工角度來看,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則認為,下班收到公司傳來的LINE訊息,即使不需馬上完成工作,「也是干擾」,雇主應盡量避免。
資料來源:聯合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