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賤招 教師節假期 年底才給放-規避加班費-竟還有分8天各休1小時

蘋果日報:2016/09/24

下周三是孔子誕辰紀念日(俗稱教師節),依現行規定勞工可放假一天,但部分僱主趁亂祭出各種招式讓勞工放不到假。有量販業勞工昨到勞動部抗議,控資方片面公告把教師節挪到12月才給放假,規避發給加倍工資;也有勞工向勞動部陳情教師節被「吃掉」或是拆解而放不到。

因《勞基法施行細則》刪除7天國定假日條文在立委要求下6月被勞動部廢止,《勞基法》母法修法也卡在立院尚未三讀,全國適用《勞基法》的850萬名勞工今年教師節因此可放假一天。

「資方不甩仍硬調」
但陸續有勞工反映放不到假。普來利企業工會10多人昨到勞動部抗議,指連鎖居家修繕量販店Homebox(公司登記為普來利)片面挪移教師節到12月。工會理事長彭宏達說,資方為省成本,未經勞工同意就公告將教師節移到12月才放,勞工下周三上班不給雙倍薪資;甚至員工在假卡上表明「不同意挪移」,資方仍硬調整。
也有其他企業勞工在勞動部臉書粉絲頁留言,稱僱主把教師節拆成8小時、分8天每天少上班1小時來因應。《蘋果》昨無法聯繫該勞工。也有勞工指僱主在教師節就是不放假,要求勞工當天正常上班。

違勞基法可罰30萬
勞動部說,教師節是國定假日,勞工無出勤義務,若當天勞工同意出勤,僱主須加發一天的加班費,或讓勞工選擇補休。若僱主未經同意,片面把國定假日挪移或拆解,都違反《勞基法》,可罰2萬到30萬元,針對申訴案會去了解。
Homebox行銷部經理黃愛龍解釋,該公司以「每四周」作為一周期,將全年12天國定假日平均分布到每周期,讓員工自行排班放假,作法行之有年,面試錄取員工時也都有說明,但因教師節是突然新增,公司才公告要挪到12月底放。
接下來還有包括10月25日光復節、10月31日蔣公誕辰、11月12日國父誕辰、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等4天國定假日可望恢復放假,後兩天還遇到周六、周日,勞動部說,依規定僱主須讓勞工各再補假一天。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