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6/03/29
男子朱孝康四年前受僱怡保保全公司擔任保全員,凌晨值班突然中風,送醫住院一個多月後往生,家屬怒告怡保求償。最高法院指朱男長期值夜班且每月平均加班八十小時,確因過勞致死,認定家屬可獲賠二百三十五萬元,扣除已領勞保、團保等補償金,昨判怡保須再賠家屬二十萬元定讞。
「自願值班應負責」
判決指出,朱男(三十七歲)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凌晨三時許,在台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擔任夜班保全員突中風。家屬事後批怡保明知朱男體檢有高血壓,卻派他長期夜間值班還超時加班害命。
法官認定怡保雖須賠償,但朱男自願值夜班,應自負三成過失責任,昨判怡保須再賠家屬二十萬元定讞。朱男家屬昨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怡保宣稱須請示英國總公司,截稿前未獲回應。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