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2016/05/24
針對朝野立委紛紛提案,要求把勞工的家庭照顧假比照公務員,修改成為有薪照顧假,勞動部長郭芳煜表示,未來將會朝著「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與外界溝通,但天數還不確定。他強調,會採取漸進式的協商,預計會限縮一定事由,例如,是否限定照顧12歲以下子女、遇到颱風假、腸病毒等傳染病才適用有薪照顧假,這都還需要經過溝通討論。
有薪照顧假未來將由誰來買單?郭芳煜解釋,勞動部蒐集各國做法,像是日本是採取無薪照顧假,新加坡則是7歲以下6天有薪照顧假,成本前3天由雇主負擔,後3天由政府負擔;另7至12歲則是給2天有薪照顧假,全由政府負擔,而德國則是10天照顧假,由保險支付。他強調,這都還需要持續溝通、協調,促成立委、勞方、資方的三方共識。
消息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