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6/05/17
勞動部今公布去年訴願案件統計,拜去年勞動部補助各縣市增聘勞檢員、勞檢次數大增之賜,去年訴願案件為2781件,較前年增10%;其中又以《勞基法》訴願案大幅增加41%最多,但勞動部說,僱主訴願成功比例由15%下降到10%。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傅慧芝表示,去年訴願共收件2781件,《勞基法》就佔1090件,勞保與《就服法》相關各佔586、515件,但最後訴願撤銷或不受理(如縣市政府自行撤銷)有239件,佔決定案件1成左右。
傅慧芝說,僱主訴願按主要以沒給加班費、沒設置打卡鐘等較多,僱主大多以「不知道法令規定」、「已有班表」而沒有出缺勤紀錄、「責任制」就不必再準備出勤紀錄等挨罰而訴願。
另外,傅慧芝也說,實務上有時裁罰時間太過接近,或是僱主收到本次裁罰決定前,又遭另外一次勞檢;或僱主的違法行為無法補正(如讓勞工超時加班),第二次勞檢又查獲更早的時間點的同一違法行為(如查獲A勞工11月超時加班,第二次查獲B勞工10月超時加班),屆時訴願時都可能有爭議。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