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6/04/09
勞工爭回7天國定假日向前邁進一步!勞動部去年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自今年起刪勞工7天假引反彈,立院昨決議退回此案。勞動部表態說,此案將交新政府處理,即520新部長上任須廢止或修改砍假案,否則6月中此案將失效,全體適用《勞基法》的逾800萬名勞工,下半年可望多5天假,明年多7天。企業昨哀號多放假就要出走;勞團指將要新部長表態,捍衛勞工權益。
我國公家機關2001年實施周休二日,同步將部分國定假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但勞工未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因此《勞基法施行細則》多年來維持19天國定假日。
勞動部去年以《勞基法》修法縮減法定工時為由,刪《施行細則》中光復節、行憲紀念日等7天假,引發勞團抗爭。勞團認為,《勞基法》修法未明定「周休二日」,砍假反造成部分勞工假日減少;而打工族也少7天可領加倍工資的假日,權益也受損。
立院社環委員會上月決議不予備查《勞基法施行細則》,昨再經院會通過,將細則退回政院,依法政院須在2個月內更正或廢止。依流程推算,勞動部最遲要在6月中做決定;超過期限,該細則將失效,意即勞工恢復7天國定假日。
勞動部長陳雄文昨回應,這是重大政策,身為看守內閣,任內不會執行恢復7天國定假日。但他已交代勞動部同仁,後天起將在北、中、南對企業辦說明會,說明立院決議。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說,支持陳雄文做法。
7天國定假中,1月2日和3月29日已過,目前新版《施行細則》仍有效力,因此這2天不會補放;若細則失效,勞工今年最多僅恢復9月到12月的5天假期。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