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1142-1高二下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含情意題)試題、評分規準與寫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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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錯字:無「奈」、「儘」管、「尋」找、「坐」在海灘、柳暗花明又一「村」、顛「簸」
- 常見字詞用法錯誤:「充斥」為反面用語
壹、第一大題:知性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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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根據上文,作者認為「輿論公審」與「當面急於展現道德勇氣」的方式,分別可能帶來什麼負面影響?請簡要說明。文長限 80 字以內(至多 4 行)。(佔 4 分) |
一、參考答案:
輿論公審易演變為破壞隱私的私刑,對當事人造成過度處罰或二度傷害;當面急於展現道德勇氣的方式則常帶有譴責意味,易引發肢體衝突,甚至危害執行者的自身安全。(78字)
二、注意事項
1.格式正確:標號要與題目一致。內文從次行、空二個字開始書寫。
2.審題正確,「輿論公審」與「當面急於展現道德勇氣」的負面影響要「分開」作答。
三、評分原則
| 等第 | 分數 | 評分規準 |
| A | 4 | 精確且完整:能指出「輿論公審」會導致破壞隱私、社會性傷害(或二度傷害)及過度處罰。能指出「當面急於展現道德勇氣」常帶有譴責意味,易引發肢體衝突或危害安全。 |
| B | 3 | 大致正確但略有遺漏:能說明兩者影響,但敘述稍嫌籠統,或漏掉其中一項關鍵負面後果(如僅提到衝突,未提安全風險)。 |
| 2 | 僅能精確說明其中一項(如只寫出輿論公審的後果),或兩項皆有提及但解讀有誤(如將兩者後果張冠李戴) | |
| C | 1 | 僅能擷取片段字詞,未能形成邏輯完整的敘述,或大量抄錄題幹而無歸納 |
| 0 | 空白卷,或文不對題,或僅抄錄題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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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面對社會不公或非法行為時,人們常在不同反應模式間拉鋸,這些作為背後,反映了我們對「正義」的不同解讀,以及對「個體權力邊界」的拿捏。請舉出生活見聞中,目擊他人做出不當行為時,你如何做出抉擇與回應,並說明你的理由。文長限400 字以內(至多 19 行)。(佔 21 分) |
一、注意事項
(一)審題:請舉出生活見聞中,目擊他人做出不當行為時,你如何做出抉擇與回應。
(二)內容:除了事例,必須有層次地提出觸及對正義或權力邊界的看法。
(三) 具體目擊事例不宜過多,選擇一項寫清楚會更好。
(四) 架構:
1. 至少三段,避免過多錯字。
2. 各段之間的沁要能銜接,特別是一、二段間。
3.大凡刪掉,不會影響文意的段落就不宜存在,特別是第一段,而這類的首段與次段文氣通常會中。
(五) 不可在答題範圍之外做任何記號,包含標示地19行的小勾。
二、評分原則
| 等第 | 級分 | 分數 | 評分規準 |
| A | A+ | 21-19 | 能具體敘述目擊不當行為的情境,且對「抉擇」過程有細膩的心理描寫。能從「正義解讀」與「權力邊界」的高度進行省思,理由深刻且具法治或倫理高度。結構嚴謹且具說服力,層次井然,文辭暢達。 |
| A | 18-15 | 能清楚敘述事例與具體回應。能針對自己的選擇提出合理的理由,並觸及對正義或權力邊界的看法。結構完整,條理分明,文辭流暢。 | |
| B | B+ | 14-12 | 能敘述目擊事例與回應,並說明選擇理由。雖然思辨深度稍欠缺(例如僅停留在道德譴責或個人喜惡),但邏輯尚稱通順,結構合宜。 |
| B | 11-8 | 事例較為籠統,抉擇理由較為單一(如:因為他做壞事),對「權力邊界」理解模糊。論述平平,文辭尚稱通順。 | |
| C | C+ | 7-5 | 未能舉出具體目擊事例,或僅泛論正義,或文字破碎、語意不明,結構鬆散。 |
| C | 4-1 | 未能把握題旨,陳述雜亂,文句不通順。 | |
| 0 | 0 | 空白卷,或文不對題,或僅抄錄題幹 |
貳、第二大題:情意題
一、評分原則
| 等第 | 級分 | 分數 | 評分規準 |
| A | A+ | 25-22 | 能細膩書寫自身的搜索歷程及從中獲得的體悟與感思。結構嚴謹,取材允當、體悟深刻、文辭優美。 |
| A | 21-18 | 能明確書寫自身的搜索歷程及從中獲得的體悟與感思。結構穩妥,取材適切、體悟完整、文辭流暢。 | |
| B | B+ | 17-14 | 能大致描述自身的搜索歷程及從中獲得的觀點與感受。結構清楚,取材適切、體悟合宜、文辭通順。 |
| B | 13-10 | 能簡略描述自身的搜索歷程及從中獲得的觀點與感受。稍具結構,取材浮泛、體悟寡淡、文辭平順。 | |
| C | C+ | 9-6 | 雖嘗試描述自身的搜索歷程及從中獲得觀點與感受。然結構鬆散、取材空泛、未見體悟、辭不達意。 |
| C | 5-1 | 未能扣合題旨。缺乏結構,取材不當,敘寫雜亂,文辭不通。 | |
| 0 | 0 | 空白卷,或文不對題,或僅抄錄題幹、題目。 |
二、注意事項
(一)審題正確:如果文章的題目可以被其他題目取代,則有篇、離題之失。題目是「我的搜索」,「我」的經驗是重點,不要寫成別人。
(二)內容:
1. 明確指出「我的搜索為何?」「我為何要搜索?」(動機)、「我如何搜索」(歷程,如:動機、方向……)、「成果」(如:永恆的知識、短暫的體……)、「體悟或省思」(多一點)
2. 加上「該次探索為自己或他人所帶來的改變」(如:永恆的知識、短暫的體……),會更好。
3. 探索的結果應該與儷成結合,而非忽然出現:譬如:「我不斷沉思,不斷搜索,終於在一個寂靜的午夜得到了答案」,究竟沉思甚麼?搜索甚麼?應該要加以說明
(三)點題:貫穿全文,避免在文末才帶出「搜索」二字,這樣偏題的機率大增。心裡認為是搜索之餘,也要在文字上表現出來。
(四)架構:「歷程」不宜佔部大埔分的篇幅
(五)注意取材語用詞:搜索與發現、等待,意義不同。
三、第一、二大題其他評分原則
(一) 基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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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使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者,一大題扣 1 分。
- 務必在答題卷第一面簽名欄內,填入班級、座號及姓名。完全未寫者扣總成績 3 分,書寫不全者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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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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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出行數限制者,每小題扣 1 分。
- 未在指定作答區範圍內作答者,每大題扣 1 分。
- 未標明題號(一)、(二)作答者,每小題扣 1 分。
- 第二大題未正確抄題、未抄題者,扣 1 分。
- 第一大題問題(二)、第二大題,段首未空兩格者,各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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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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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文字均佳,但文未終篇,或一段成文者,至多 B+等第。
- 標點符號使用嚴重錯誤者,扣 1 分,錯別字 3 個以上,每大題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