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業務過失致死」責任,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灣最近過勞事件頻傳,政府單位也立即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勞委會於2011年三月宣布九大醫學院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陸續增設「過勞門診」,提供勞工ㄧ個求助之管道。

企業特約醫師或過勞門診醫師診斷後,

註明有過勞之虞,勞工可向雇主提出證明,

若雇主置之不理致勞工過勞死,

即可能達到現行刑法「業務過失致死」責任,

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勞動部:作業具過負荷危害健康服務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