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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 知性題

109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 /  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閱卷評分原則說明 / 知性題

本次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分二大題,每題25分,共50分。第一大題以測驗知性統整判斷能力為主,第二大題以測驗情意感受抒發能力為主。測驗時間為90分鐘。

第一大題分二小題。

第一小題要求考生根據文章內容,說明積木誕生的背景因素。

第二小題要求考生依據成長經驗,對於「玩物喪志」與「玩物養志」提出看法。

級別 分數 說明
A+ 22~25分 能完整敘述積木誕生背景因素,且結合具體生活經驗,針對「玩物喪志」與「玩物養志」,深入闡述自己觀點,論證有力,結構謹嚴,文辭流暢者
A 18~21分 說明清楚,敘述暢達,條理分明者
B+ 14~17分 敘述積木誕生背景因素不夠完整,但對「玩物喪志」與「玩物養志」能結合生活經驗說明自己觀點,論證尚稱明白,文辭亦得宜者
B 10~13分 論證平平,生活經驗描述普通,文辭尚稱通順者
C+ 6~9 針對積木誕生背景因素敘寫雜亂,文辭拙劣,且對「玩物喪志」與「玩物養志」前後邏輯矛盾,觀點不清,結構鬆散,文辭欠通順者
C 1~5分 任意臚列材料組合成篇,立場含糊,敘寫雜亂,文辭不通者
特殊評分原 1.視字數是否符合要求,錯別字是否過多,斟酌扣分

2.未遵守作答區之規定,從第二大題作答區開始寫作第一大題者

以上資料根據大考中心整理而得。

資料來源:大考中心

https://www.ceec.edu.tw/files/file_pool/1/0k050384487505221301/06-109%e5%ad%b8%e5%b9%b4%e5%ba%a6%e5%ad%b8%e7%a7%91%e8%83%bd%e5%8a%9b%e6%b8%ac%e9%a9%97%e5%9c%8b%e8%aa%9e%e6%96%87%e5%af%ab%e4%bd%9c%e8%83%bd%e5%8a%9b%e6%b8%ac%e9%a9%97%e9%96%b1%e5%8d%b7%e8%a9%95%e5%88%86%e5%8e%9f%e5%89%87%e8%aa%aa%e6%98%8e%e4%bf%ae%28%e5%ae%9a%e7%a8%bf%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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