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測研究用試卷「從□」大考中心評分說明
【第二題】情意的感受抒發能力
命題用意
漢字肩負溝通表意的功能之外,形、音、義也予人細思、聯想與感受的可能。題幹材料由鬼部的字出發,帶出一連串個人相關經驗與感受,學生可以藉此反思漢字形、音、義與生命經驗的關連,並根據要求有意識地用特定漢字組成主題,完成作品。
◎評分原則
作答情形 | 等第 | 級分 | 分數 |
能使用三個以上同部首或偏旁的字,組織成文,內涵深刻,結構謹嚴,文辭優美流暢。 | A | A+ | 25-22 |
能使用三個以上同部首或偏旁的字,組織成文,內涵豐富,結構穩妥,文辭流利。 | A | 21-18 | |
能使用三個以上同部首或偏旁的字,組織成文,內涵平實,具有結構,文辭平順。 | B
|
B+ | 17-14 |
能使用三個以上同部首或偏旁的字,組織成文,尚有內涵,結構與文辭略有瑕疵。 | B | 13-10 | |
未使用三個以上同部首或偏旁的字組織成文,文字與主題看不出關連,組織散亂,文辭欠通。 | C
|
C+ | 9-6 |
無法掌握題旨,內容不當,文辭拙劣。 | C | 5-1 | |
空白卷,或文不對題,或僅抄錄題幹。 | 0 | 0 | 0 |
※特殊評分原則 特殊評分原則
1. 內容與文字均佳,但只使用二個同部首或偏旁的組織成至多 17分。
2. 未在第二題作答區範圍內者,酌扣 1分。
3. 視標點符號使用之欠當或錯別字多寡,斟酌扣分。
107學測研究用試卷「從□」大考中心評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