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臺南老店‧創意愛現─文化創意提案募資獎勵活動」提案徵選

發文單位:產學育成中心
業務承辦人:廖虹眉
連絡分機:2012
回信電子郵件地址:056089@mail.fju.edu.tw


 

一、 活動說明:

(一)由全美戲院、河洛軒印鋪、進興糖菓行與個人/團隊/企業/學校等單位跨界合作,發展各種創意提案(如創新商品、創意行銷、營運空間整備、展演活動、技藝傳承等)及贊助者回饋(如產品、紀念品、活動、體驗等)。

(二)形式與內容不限,並透過網路群眾募資,邀集民眾資金支持。

 

二、 資格說明:

(一)須由「提案單位」與「合作單位」組成合作聯盟,並由提案單位擔任聯繫窗口及獎勵金收受者。

(二)每一聯盟的「提案單位」限為一組,而「合作單位」組數不限;同一「提案單位」或「合作單位」僅能加入一個聯盟,不得重複報名。

(三)符合「提案單位」與「合作單位」資格者包含全美戲院、河洛軒印鋪、進興糖菓行、個人、團體、企業或學校,其中全美戲院、河洛軒印鋪、進興糖菓行為聯盟中當然成員,並須就「提案單位」或「合作單位」擇一擔任。

(四)資格說明:

  對象 資格

1

臺南老店 (1)  全美戲院

(2)  河洛軒印鋪

(3)  進興糖菓行

以上老店為聯盟中當然成員,並須就「提案單位」或「合作單位」擇一擔任。

2

個人 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3

團體 (1)      於國內依法登記立案之法人(如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團體(如人民團體或社會團體)。

(2)      未有任何登記立案之團體(如工作室、自組團隊等)等。

4

企業 國內依法設立或登記的公司、工廠、獨資事業或合夥事業等。

5

學校 國內依法登記之高中職或技專校院等。

(五)關於提案執行成果等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成員間的關係及分工原則(如委託或授權等)、獎勵金及募款分配等事項,須由提案與合作單位彼此自行釐清權責,建議先行以書面約定之。

 

三、 活動時程(時程暫定):

工作項目

時間

說明

說明會 105年4月 廣邀出席聆聽活動內容
初步提案 105年5月27日前 說明會結束後,有意願提案者,請將5頁以內計畫書電子檔回傳至auynami2@mail.tainan.gov.tw或tt92092@gmail.com本局與flyingV團隊針對初步提案內容有權檢視,若不合適者有權退件。
媒合會 105年5月 由主辦單位邀請3家指定老店親臨,並由提案者派員出席簡易說明提案內容,續由老店自擇合作對象;若未媒合成功者,則由主辦單位主動協助媒合事宜
正式提案 105年6月底前 提案單位應於本局指定期限內,將提案內容送交本局
輔導會議 105年7至8月 本局續與昂圖股份有限公司擇期辦理提案計畫修正輔導會議,協助提案內容更臻完善
上線募資 105年9月 獲選單位依據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將完整計畫刊載於flyingV群眾募資平臺並正式啟動為期60個日曆天的募資
啟動募資記者會 105年9月 正式上線後,召開啟動募資記者會

※以上時程為暫定,主辦單位保有時程更改之權利,提案單位及合作單位不得異議。

 

四、 提案說明:

(一)計畫須以指定老店為主軸發展提案:

  1. 內容、執行方式及回饋內容等皆不限,由提案單位自行規劃。
  2. 提案募資金額最低須設定為新臺幣15萬元整,並得依計畫需求調高募資金額。

(二)初步提案內容:

  1. 影片腳本
  2. 文案架構/大綱

(三)正式提案內容:

  1. 提案單位資料表1份及證明文件(【附表1】)
  2. 合作單位合作單位資料表1份及證明文件(【附表2】)(此表件數量得依實際合作單位數量自行新增填寫)
  3. 合作同意書1份(【附表3】)(此表件數量得依實際合作單位數量自行新增填寫)
  4. 著作權及相關責任聲明書1份(【附表4】)
  5. 提案計畫書紙本一式5份及電子檔(【附表5】,請以A4紙張列印並裝訂成冊)

(四)未備齊資料、填寫不完全者須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補齊。

(五)提案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五、 獎勵及後續配合事宜:

(一)獎勵:

  1. 獎勵金分二階段頒發:

(1) 階段1:獲選單位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將主辦單位審核通過之完整計畫(含文字、影片、照片等)刊載於flyingV群眾募資平臺並正式啟動募資,則可領取第一期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整。

(2)階段2:獲選單位的提案募資金額最低須設定為新臺幣15萬元整,並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募資期間為60個日曆天)進行募資;第二期獎勵金金額則依據各提案於上述期限內完成的實際募資總金額頒發:

※獎勵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扣稅,並統一頒予提案單位,請自行協調成員間的獎勵金分配。提案單位若為未立案團體,則由代表人擔任獎勵金收受人。

實際募資金額 第二期獎勵金
149,999元(含以下) 0元
150,000元~199,999元 20,000元
199,999元~249,999元 30,000元
250,000元(含以上) 40,000元

(二)獲選單位後續配合事宜:

  1. 主辦單位將運用行銷媒體並辦理募資說明會,協助提案增加曝光率;提案單位亦須派員於募資說明會上簡報。
  2. 提案單位於flyingV群眾募資平臺刊載計畫所涉及金流、網站使用等事宜,皆由flyingV群眾募資平臺處理,其使用規範詳見「附表6:群眾募資平臺flyingV提案契約書」。

 

六、 注意事項:

(一)凡送件提案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企劃書各項規定,所有附件視為本企劃書之一部。主辦單位對本企劃書有解釋及變更等權利;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於「文創PLUS-臺南創意中心」網站。

(二)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各計畫之執行成果等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歸屬、成員間之關係及分工原則(如委託或授權等)、獎勵金與募資經費分配等事項,須由提案單位與合作單位彼此自行釐清權責,建議先行以書面約定之;若發生糾紛爭議,概與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無涉,且不得據此提出相關請求。

(三)主辦單位僅針對本活動之送件資料予以輔導並獎勵,對提案計畫刊登於flyingV群眾募資平臺後之金流執行情形不負責監控,亦不保證是否能募資成功。因此所有與提案計畫相關的贊助、金流、專案執行、回饋項目之交付等倘有違反法令或爭執,或任何牽涉其他法律及稅務責任等情事,皆為提案者、贊助者及flyingV自身及相互間之行為,概與主辦單位無涉,主辦單位不會也並無義務對任何提案者、贊助者、flyingV或其他任何第三人間的糾紛,負任何責任。

(四)為推廣、教育及研究目的,主辦單位得運用得獎計畫之圖片、影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五)所提送之計畫應遵守著作權法、專利法等相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主辦單位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以致觸犯法律,得取消參加資格;若為獲選作品,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獲選資格,收回獎勵金並公告之。

 

七、 活動訊息

(一)  活動訊息請至「文創PLUS-臺南創意中心」網站(http://creativetainan.culture.tainan.gov.tw/)查閱。

(二)  洽詢方式:請洽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

  1. 電話:06-2149510轉20
  2. 傳真:06-2145760
  3. 電子郵件:auynami2@mail.tainan.gov.tw
  4. 地址:(70045)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197號
人數 活動費用 免費
活動類型 活動對象
活動時間 0000-00-00 ~ 地點名稱
辦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活動網址/活動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