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保額不高,若要訴訟爭取,不符合成本,因此未提告爭取2
委任人爭議點 |
案由 事故日 |
相對人 |
事故摘要 |
爭議事項及結案報告 |
葉女士 殘廢等級認定 |
花蓮車禍103.08.25 |
華南產物團險意外保額 200萬 請求保險金 40萬 |
當事人事故前左手無任何問題,也未曾就醫過,因此無既往症的問題,但車禍過後導致左手無力又活動受限是事實。 因本次申請檢具的診斷書已明確記載病名為「左手開放性骨折合併橈神經損傷、左股骨閉鎖性骨折、左額撕裂傷。」 保險公司卻以診斷書、病歷、 X光片 「皆未顯示肩部受傷之狀況」為由拒賠。 |
本案經向保險公司提出殘廢給付,卻遭保險公司以診斷書、病歷、X光片「皆未顯示肩部受傷之狀況」為由拒賠。 由於保額不高,若要訴訟爭取,不符合成本,因此未提告爭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