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已經實施33年===居然才說:四年內醫師納勞基法 擴大到受僱醫
四年內醫師納勞基法 擴大到受僱醫
2016-06-02 02:56:59聯合報 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宜蘭大學駐校骨科醫師鄒文豪因電梯意外死亡,醫界認為,醫師不幸於職場死傷,正是醫師應納勞基法的血淚證據。
衛福部長林奏延原拍板四年內將住院醫師及PGY醫師納勞基法,經考量後,決定擴大對象至受僱醫師,也就是所有醫師未來都能受勞基法保障。衛福部醫事司長王宗曦坦言,還有許多配套措施待討論,包括工時及人力,目前沒有時間表,但已成立「醫師納勞基法工作小組」,分別研究法制、醫師勞動權益與醫療政策,希望將期程盡量提早。
醫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陳夢熊表示,除了鄒文豪外,二○○九年奇美醫院外科醫師蔡伯羌因過勞導致心肌梗塞,雖保住性命但無法再當醫師,官司耗費七年仍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