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春節將至,物流業工作量也因此大增,勞動部上午會同台中市勞工局前往嘉里大榮物流台中所進行勞動檢查,發現該所加班未經勞資會議同意,且加班後一天工時超過12小時,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由於嘉里大榮已是累犯,將處以4萬元罰鍰。

台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春節前夕是物流倉儲業的旺季,以往常發現雇主使勞工延長工時一天超過12小時、未依規定給予加班費,使勞工連續工作未七天休息一天,或勞工於國定假日(農曆除夕及大年初三)出勤未依規定發給加倍工資等情況,影響勞工權益。

黃荷婷說,上午檢查嘉里大榮台中所營業狀況後,發現該所要求員工加班未經勞資會議同意,也出現加班後連同正常工時一天超過12小時的情況,已違反《勞基法》第32條,可處2萬至30萬元罰鍰,由於該所過去也有加班逾時的情況,因此將處以4萬元罰鍰。

此外,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安中心針對嘉里大榮台中所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發現共有物料堆置於通道、消防器具前堆放物品、未清楚規劃堆高機運輸路線、貨物超出貨籠高度等9項缺失,已要求限期改善。

嘉里大榮台中所何姓主管表示,該所約有120名員工,春節前業務量是平常的兩倍,公司已加派人力因應,針對此次勞動檢查出現的缺失,已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