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可任
俗語說,「無規矩不成方圓」,中國這個龐大的市場,又是個怎樣的監管環境呢?本期將與大家分享中國直銷市場的監管環境。
自20世纪90年代初直銷模式進入中國,中國的直銷市場時至今日,已經經歷了「興起、混亂、失控、整頓、規範」5個階段,市場在這5個階段中獲得了沉澱與成長,中國的監管部門也在這5個階段中摸索出了管理經驗。
在2005年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中規定:「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在《禁止傳銷條例》中規定多層次直銷是傳銷。也就是說在當今的中國,多層次直銷屬違法行為。本人在中國從事直銷10多年,經常與政府監管部門的眾多領導有過不同層面的交流及溝通,他們自己也坦言,政府監管部門在這 5個階段中是摸著石頭過河,從不懂到了解,從失控到規範中一路走來,現在已經摸索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直銷發展及監管之路並不斷在執行、完善中。
門檻與監管最嚴格的市場
在中國經營直銷業務,其門檻、其監管是世界上眾多政府中最嚴格的一個國家。《直銷管理條例》中要求申請企業的實繳註冊資金不低於人民幣8000萬,並在指定銀行繳納人民幣2000萬的保證金。《直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商務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依照其職責分工和本條例規定,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而實際上,審批部門與監管部門是獨立、分開的。審批部門是商務部,監管部門主要是工商、公安、食品及藥物監督局(食藥監)、質量監督等。除了這些監管部門外,還有一個編外的監管部門媒體(無冕之王)。
2015年加快了發牌的速度,中國的直銷監管方向將會是「寬進、嚴管」。把大量游離在監管條例外的未發牌直銷企業/類直銷企業都納入到監管體系內,然後嚴格管理。對於這些監管部門來說,手上是有了執法的利器,但在多年的監管過程中也呈現出很多的隱憂。領導們對於監管人員的專業水平很是擔憂。從國家局到基層,很多的監管人員對什麼是直銷都還沒能夠分辨清楚,就更談不上很好的執法水平了。
主管機關與企業的橋樑:外事部
就潛規則而言,沒有哪家企業的獎金制度是完全合法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於直銷企業來說又是如何應對這種監管呢?在國內的直銷企業的行政架構中都有一個很重要的職能部門——公共關係部(外事部)。
本人所服務過的企業中,外事部都是一個核心部門。其職能中,很重要的工作內容就是與監管部門要有很好的溝通,保持良好的關係。當公司或市場受到監管部門監管、執法時(業內稱之為:外事事件),就要及時有效地處理,處理結果的好壞取決於兩個標準:
1、不被監管部門定性為:涉嫌傳銷(簡稱:涉傳);
2、被監管部門的處罰金額要低。
為此,中國的直銷企業的運營成本中就有了一個支出大項:外事費用。這筆費用的多寡,視公司的業績狀況及經營狀況而定。但,有一點是肯定,外事部的使用經費是公司各職能部門中最多的一個。業績越大,外事費用越高,其費用的使用靈活度也是最高的一個。
各企業對於外事部門的行政員工都予以比其他職能部門高更的收入,來留住這些外事人員。同樣,各企業間也都會用高薪來挖角,聘請外事人員。現今市場上,外事人員是一將難求,資源稀缺。在中國經營直銷,外事部門的費用是居高不下,占公司運營成本中的很高比例。
外事事件的發生,有90%是直銷商/經銷商的違規而引發的。過往被監管部門立案處罰最多的類型是:涉傳、虛假宣傳、違規培訓。要減少外事事件的發生,很大部分就涉及到企業的自查自糾。直銷企業的守則部門從立法到執行,都為企業的發展及減輕外事壓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企業內部的自查自糾,表現的不是簡單的規範市場作用,在企業與政府監管部門的溝通中,這代表的是企業的一種態度。
產、官協力創造行業良性發展
監管部門與企業間是一場角力嗎?是貓和老鼠的遊戲嗎?其實不然。據本人多年來與政府監管部門及領導的溝通中,或多或少的可以了解到他們的態度。行業的規範,行業的監管不是單憑法令的約束。領導們對以產品為導向的企業是認同的,對勇於自查自糾的企業態度是認同的,對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是認同的。這些認同不是停留在曖昧的態度中,而是表現在對發生同樣事件的企業的處罰及教育態度上就可以發現個中的區別。
中國監管部門要打擊的「傳銷和變相傳銷」就是世界直銷聯盟講的「金字塔或類似的銷售模式」,這個「金字塔或類似的銷售模式」就是「非法傳銷」,就是台灣、香港等地區所俗稱的「老鼠會」、「龐氏騙局」。
堅持以產品為導向,堅持直銷的本質,是直銷業界持續發展的基礎。政府的監管,也是為了讓這個行業健康發展而採取的維護手段。行業的良性發展離不開監管部門與企業的共同努力,彼此間是水和魚的關係。
下期文章將會介紹分析:中國直銷公司的經營策略
*文中的觀點純屬個人觀點
(原刊載於2016年5月【直銷世紀】281期,收藏紙本雜誌請至直銷世紀市集購買紙本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