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件事情的發生,都是非常重要的學習機會。所有的事情都是如此,不是得到就是學到,最怕的是:放縱事情的發生。
文◎卓天仁
不要害怕危機的發生,而是要懂得面對
危機是由二個字的組合而成:「危」(危險)+「機」(機會),機會總是藏在危險中。面臨危機時,千萬不要只看到事情當下的發生,自怨自艾或怨天尤人,坦然誠實的面對問題,並且找尋適當的解決方案,才能將危機化為轉機。
危機是每個人或團隊都不希望發生的事,但是在發生時及發生後,透過正確的方式妥善處理,反而有可能得到正面效果,成為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我極為喜歡一位全球商業大師說的一句話:「你必須學會,懂得慶祝失敗。」箇中奧秘,我想經歷過的人定會了解。
同時,有反敗為勝經驗的朋友,應該也樂於和其他人分享,藉由經驗互動、學習交流,一方面可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未來處理方式上更加成熟。不過一般人在這方面比較保守,當事情過後,覺得這是恥辱或是就此被這件事件所擊敗,而不願再談,更別說經驗分享了。
一開始就決定了,整件事的發展
首先,我必須強調:任何一件事、一個合作、一個啟動,都必須在一開始,就把相關規則說清楚、講明白,最重要的一點:所有協議訂定的內容,一定要白紙黑字寫出來,避免口頭承諾。
同時,必要時最好經過第三方的見證協定,避免事後各說各話,查無對證而對簿公堂,上述的這一點是我認為最重要的,我們必須在一開始,就為自己在可能走上法律這件事站穩立場,並握有充足的證據。
近期我就發生了這種事,一位好友在去年向我提及,他有一個機緣可以邀請到一位大師,我聽完他說明後,一共拒絕他超過10次,最後在我列了一些條件之後,彼此同意合作。在經過4個多月的時間準備,舉行了一場號稱是台灣近年來最大的活動,卻在最後的緊要關頭,發生了重大的危機。而這場活動也令我學到許多寶貴經驗,接下來就是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我個人檢討和觀察的重點,希望可以為大家帶來一些啟示。
錯誤的決策,比損失更加嚴重
「經驗法則」是一個窺見事情成敗的重要依據,讓一個沒有豐富經驗的人來做決定,事情的發展可想而知,必是以失敗或是最不願見到的情況收場。
我簡單舉一個例子:曾經辦過100人活動,要舉辦200或300人活動,勝算是比較高的,曾經辦過1000人活動,要舉辦2000或3000人活動,勝算是比較高的,但如果只辦過100人活動,一下子就跳級到萬人活動,不是不會成功,而是勝算會低一些,這是我的經驗值。
所以一開始的設定,絕對不要讓經驗不足的人來做任何決定,附帶一提:有很多人自以為是老闆或出資者而硬要做決策,這是我看到風險最高的一件事。我的建議是:經驗不足的老闆,最好可以在一開始,就找一位經驗豐富的人,來共同規劃甚至是完全授權,這樣勝算才比較高。
不怕事情發生,只怕處理不當
決策後的結果,如果未如預料的走下去,千萬不要在過程中及定局後,再節外生枝,也千萬不要食言,這是我個人學到第二件重要的事。
假設:你決定生產一個新產品,但因為決策錯誤,造成市場未如預期而嚴重滯銷,甚至產生了消費者糾紛,我建議第一時間就要處理,而且要「加倍處理」,善待所有相關人員,尤其是在一開始就協助你的人。
因為,損失(虧錢)已經造成,不要因為拖拉或不願面對,再讓信譽掃地,這樣會讓自己完全沒有重新站起來的機會,斷了往後的道路。
台灣近期發生了許多食安風暴,我印象非常深刻,當時所有廠商都用拖、避、丟的方式來面對,但有一位廠家代言的名廚,以行動來面對危機,反而讓自己深獲好評。
我想表達的是:做錯事肯定會有,最怕的是死不承認,以及不懂得求救。
好事要讓它延續,壞事絕對不再碰
每一件事情的發生,都是非常重要的學習機會。所有的事情都是如此,不是得到就是學到,最怕的是:放縱事情的發生。
為什麼會這麼說呢?主要是在任何不妥的事情發生前,一定會有一些前兆,如果你有任何經驗,認為對方不合適或不信任對方時,我強烈建議:絕對不要和對方合作。因為,合作的結果肯定會不歡而散。
在與任何人合作之前,先傾聽自己內在的聲音,相信自己的直覺,並且去詢問3個你最要好的朋友,一定要把朋友的建議聽進去。
千萬不要意氣用事或被對方片面說服,這是我學到的另一個重點。有句話說:「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除了上述的經驗之外,最後想提醒大家:「好兔不吃窩邊草,好馬不吃回頭草。」和不對的人,千萬不要再有任何關係。
(原刊載於2015年6月【直銷世紀】270期,收藏紙本雜誌,請至直銷世紀市集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