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教室》民意與網意

民意與網意
民意與網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意與網意
網路族公民參與情形

《103年個人數位機會調查》,訪查12歲以上民眾使用網路購物、社會參與、消費理財的情況,以電話用戶名冊為抽樣母體,每個縣市隨機訪查約600人,總計獲13,262份有效樣本。

■費雪(Fisher.R.A)於1922年發表一篇重要的文章《On the Mathematical Foundations of Theoretical Statistics》大量闡述母體和樣本的觀念,並就母體的機率分配、樣本的估計及統計量的分配深入討論。

19世紀學者勞斯(J.Bennet Lawes)為瞭解英國經濟變化,以約克夏郡自1852年至1879年的每英畝小麥獲利變化來推估英格蘭及威爾斯的整體經濟狀況,這樣的推計是否準確,不無疑問,惟一個多世紀以來在費雪、皮爾森等統計學家努力下,統計理論已趨成熟。

統計理論,可以讓人們運用很少的資訊,準確地估得一個未知的狀態,這個很少的資訊就是樣本(sample),而未知的狀態則稱之為母體(population)。雖然人們也可以用自己隨意取得的資訊去猜測(guess),惟猜測與統計學的估計(estimate)實不可相提並論。

資料多 代表性不一定高

一般說來,樣本能否推算出真相,取決於樣本結構,惟有讓樣本結構與母體結構相似,其推計結果才有意義。然而,母體既未可知,如何知道母體的特徵?又如何取得樣本?在統計實務上,母體固然不可知,但五年一次的工商普查、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每年校正的公務登記統計,均可視為目標母體(target population),依目標母體的特徵分層隨機抽樣,即可取得與母體結構相似樣本資料,據此推計的結果自然較趨近於真相。

談到統計調查,不少人都有個迷思,那就是以為掌握的資料愈多,發的問卷愈多,愈具代表性。事實上,若所掌握的樣本結構與母體結構不一致,樣本資料再多,亦屬無用,其所估得的趨勢是偏頗的(bias),並非真相。

這就是今天以網路資訊做為政策參考的困境所在,近年兩岸服貿、三月學運、核四存廢及電價調整,動輒引來婉君(網軍)舖天蓋地的議論,然而網軍的看法能否代表全體網民的看法?又網民的看法能否代表全民的看法?值得深思。

從統計理論而言,網軍的意見數量雖大,卻是未經抽樣設計所取得的樣本,其樣本結構與全民的母體結構並不一致,把網意視為民意顯然是不恰當的,若以此做為施政的依據,更是不合邏輯的。

上網者未必熱中政策討論

不少人認為國人上網率已達八成,網意為何不可代表民意?這話似有幾分道理,但事實上這至少有兩大問題,其一,尚有兩成未上網者的意見未納入,這就不是全民意見,其二,八成上網者未必都熱中於政策討論,喜歡討論者僅是網路族裡的一小部分而已。

依據國發會的《數位機會調查報告》,近兩年網路族裡曾在網路發表政策看法者僅占23%,這個比率遠低於網路購物61%、生活資訊搜集87%、查詢政府公共資訊46%,也不如線上遊戲的37%。

從比率來看,23%不算高,但其所創造的聲勢卻是驚人的,不用說23%,近年呼聲震天的社會運動每每讓人歎為觀止,但調查顯示,網路族裡也僅有7.2%參與而已,這7.2%能代表全民嗎?

網意確實代表部分民意,但很明顯的,仍有極大比例的網路族在公共政策上選擇沉默,沉默當然也是民意的一部分。是以在一個未經抽樣設計,甚至不知母體為何之下所取得的網路資訊,是否足以代表民意?不言自明。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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