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箭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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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箭是用弓把箭射出並射中預定目標,打在靶上的運動。在古代,弓箭是人們為了生活狩獵或戰爭打仗的重要武器,但隨著時代進步,它漸漸從武器的角色,轉變為運動項目,現代射箭運動起源於十四世紀的英國,十六世紀時,射箭運動發展成為對靶射箭、地靶射箭、漫遊射箭等三種形式,1673年英國成立皇家射箭協會,是世界上最早的射箭組織,同時也是第一個接納女生為會員的協會。

射箭項目在1900年第二屆奧運會上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但因一直無法有個統一的競賽規則,後來被取消,為解決這個問題,1931年成立「國際射箭總會(FITA)」,制定世界性射箭比賽的規則與辦法,一直到1972年第二十屆慕尼黑奧運時,射箭才再度成為競賽項目,1988年更增加男、女射箭團體賽。 

目前射箭運動大致分為射準及射遠兩大類別,比賽方式包括室內外標靶賽、原野射箭賽、越野射箭、滑雪射箭、地靶射箭、飛遠射箭等,不同的比賽方式及規則都略有差異。

射箭規則

※計分標準 

射箭比賽的勝負是以參賽者射中箭靶目標的環數計算的,目前比賽大都採用五色十環靶面,自中心向外分別為黃色(10環、9環)、紅色(8環、7環)、藍色(6環、5環)、黑色(4環、3環)和白色(2環、1環)五個等寬同心圓色區,命中靶的箭越靠近中心,所得環數 越 高,在10環區內的同色小環稱為「內10環」, 若有同分時,則以內10環來分辨名次。比賽亦有時限規則,參賽者在時限之前或時限之後射出箭,都要受到處罰。 

※奧運射箭賽 

奧運射箭賽有個人賽及團體賽兩種,採單淘汰賽制。 

☆個人賽 :分為排名賽、淘汰賽和決賽3個階段,射程均為70米。 
*排名賽:每人射6組箭,每組6支,共36支箭;休息10到15分鐘之後,按照上述流程再射一遍,以72支箭排出1至64名的名次,然後按照淘汰賽配對表進行配對,如:第1名對第64名,第2名對第63名。 
*淘汰賽:淘汰賽每名運動員射12支箭,分4組進行,每組3支箭,每箭30秒,採用一對一交替發射的方式,勝者進入下一階段比賽,最後決出8名運動員進入決賽。 
*決賽:發射方法、箭數和淘汰賽相同,最後分出冠軍、亞軍等名次。 

☆團體賽 :每隊3名運動員,射程均為70米。依個人排名賽中每隊3名運動員的成績之和排出男、女團體第1到16名的隊進入團體淘汰賽。 
*淘汰賽:每隊共射24支箭,分4組,每組6支箭,每人射2支,限時2分鐘,獲勝隊進入下一階段比賽。 
*決賽:發射方法、箭數和淘汰賽相同,最後分出冠軍、亞軍等名次。 

※室內外標靶賽 
射程為90公尺、70公尺、50公尺、30公尺,每個距離射36支箭,總共射144支箭,以射中分數總和計算成績,分出名次。 

※原野射箭賽 
風雨無阻的原野射箭比賽場地以山林為主,分為裸弓、反曲弓及複合弓三組,因為在大自然中比賽,參賽者必須翻山越嶺,除了地形、天候、風向、溫度會影響準度外,參賽者的體力也是很重要的一環,所以困難度更高。 

※地靶射箭 
地靶射箭是在規定距離之外,射向地面上畫的一個直徑15公尺靶,以射中地靶的分數總和來分出名次。 

※飛遠射箭 
飛遠射箭分男、女子組,女子組又分35磅、50磅拉力弓組及腳長弓的無限量級組;男子組又分50磅、65磅、80磅拉力弓組以及腳長弓的無限級組 。每個參賽者射6箭,以總距離最遠者獲勝。 

資料來源: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