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份美國的刺蝟網路通訊在上個月發表了一篇有關狂犬病的文章,內容大多是在講狂犬病,但畢竟是刺蝟通訊,總是得提到刺蝟。很有意思,只有一小塊,貼在最後面。引述的事件,其實已經發生好一段時間了,是在西元1997年時,匈牙利的布達佩斯有一戶人家,在內城的地方找到一隻刺蝟,就把牠給帶了回家,也玩在一起。不幸地是後來(文中沒寫是過多久)刺蝟死了,送到獸醫那邊檢查時,居然被發現有狂犬病。玩耍的過程中有被沾到口水,也就因此對全家人施以PEP(post-exposure prophylaxis,咬傷後預防法),而後無恙。網路上可找到記錄這事件的文章。
那麼,最重要的是,很有心的刺蝟通訊提供了刺蝟界頗負盛名的獸醫蘇珊(Susan Brown)博士(不是英國那位蘇珊大嬸XD)的說法,她寫道:「假如接觸到狂犬病是很有可能感染此疾病,但由於刺蝟主要是做為家庭寵物,接觸的機會微小。現在沒有認可的刺蝟用狂犬病疫苗,也不建議施打狗或貓的疫苗產品。」可是前後還各有一句話,被該通訊省略了,在此補上。前:「行此文時,寵物非洲刺蝟尚未被鑑定出有狂犬病」;後:「一般的塗抹口水行為,常被誤解為狂犬病病徵」。後面這句很好玩,塗口水明明就很優雅啊!怎麼會誤判呢?本來我也會覺得很不可思議,但自從前幾天去剛果健檢回來後,我確切地認為是有誤判的空間。一旦到了一個充滿異味的場域,塗口水將變得不再是那麼優雅,而是陷入瘋狂!就只是塊藍色墊子嘛!嘖嘖!巧克力女孩三人組完全失控,跟口吐白沫沒兩樣。(形象啊!形象啊!妳究竟哪裡去了?-麻荖爸心中的俳句-)最後,如該通訊的結語,既然沒有被法定要求施打狂犬病疫苗,而且又不是刺蝟專用的產品,那就不要「假會」了吧!讓刺蝟做好居家寵物的本分,減少外出染病的機會,才是上策。
資料來源:刺蝟麻荖小書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