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診斷指標

根據美國精神科學會DSM-IV的臨床診斷標準,以下18項症狀中吻合6項以上、持續至少6個月、在7歲之前就出現在不同場合,並影響孩子在家庭及學校的適應,就有必要請專業人員評估。

注意力不足

□在工作或遊戲活動中無法持續維持注意力

□別人說話時似乎沒在聽。

□無法完成老師、家長或他人交辦的事務(並非由於對抗行為或不了解指示)

□缺乏組織能力

□常逃避、不喜歡或拒絕參與需持續使用腦力的工作。如:工作或家庭作業。

□容易遺失或忘了工作及遊戲所需的東西

。如:玩具、書等。

□容易被外界刺激所吸引。

□容易忘記每日常規活動,需大人時常提醒。

□無法注意到小細節或因粗心大意使學校功課、工作或其他活動發生錯誤。

過動/衝動

□在坐位上無法安靜地坐著,身體動來動去。

□在課堂中或其他需乖乖坐好的場合,時常 離席、坐不住。

□在教室或活動場合中不適當地跑、 跳及爬高等。

□無法安靜地參與遊戲及休閒活動經常處於活躍狀態,或常像「馬達推動」般四處活動。

□經常說話過多。

□問題尚未問完前,便搶先答題。

□不能輪流等待

□常中斷或干擾其他人,例如貿然插嘴或打斷別人的遊戲。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診斷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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