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診斷指標
根據美國精神科學會DSM-IV的臨床診斷標準,以下18項症狀中吻合6項以上、持續至少6個月、在7歲之前就出現在不同場合,並影響孩子在家庭及學校的適應,就有必要請專業人員評估。
注意力不足
□在工作或遊戲活動中無法持續維持注意力
□別人說話時似乎沒在聽。
□無法完成老師、家長或他人交辦的事務(並非由於對抗行為或不了解指示)
□缺乏組織能力
□常逃避、不喜歡或拒絕參與需持續使用腦力的工作。如:工作或家庭作業。
□容易遺失或忘了工作及遊戲所需的東西
。如:玩具、書等。
□容易被外界刺激所吸引。
□容易忘記每日常規活動,需大人時常提醒。
□無法注意到小細節或因粗心大意使學校功課、工作或其他活動發生錯誤。
過動/衝動
□在坐位上無法安靜地坐著,身體動來動去。
□在課堂中或其他需乖乖坐好的場合,時常 離席、坐不住。
□在教室或活動場合中不適當地跑、 跳及爬高等。
□無法安靜地參與遊戲及休閒活動經常處於活躍狀態,或常像「馬達推動」般四處活動。
□經常說話過多。
□問題尚未問完前,便搶先答題。
□不能輪流等待
□常中斷或干擾其他人,例如貿然插嘴或打斷別人的遊戲。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診斷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