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者丁琳講過這樣一個故事,前段時間,她家裡來了一位美國客人——一位三年級的小姑娘。

像所有的小孩子一樣,小姑娘對糖果沒有絲毫的抵抗力,吃完第一顆,還想吃第二顆。

她問媽媽,是否可以。媽媽很明確地說,不可以。小姑娘只好平靜地接受。很多人都喜歡講國外的教育多麼自由、多麼先進、多麼地尊重孩子的意願,卻有意無意忽略掉了,這自由的前面,還有一條清晰可見的邊界,有些事可以做,有些事堅決不能做。

奧巴馬是美國總統,也是諾貝爾和平獎的獲得者,但有一個身份更令他自豪——兩個孩子的父親,奧巴馬對孩子的教育,堪稱美國精英教育的典範。奧巴馬有兩個女兒,在她們分別10歲和7歲的時候,他制定了九條家規,內容並不複雜,但操作性強,而且極具意義:

家規1:不能有無理的抱怨、爭吵或者惹人討厭的取笑;

家規2:一定要鋪床,不能只是看上去整潔而已;

家規3: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比如自己沖麥片或倒牛奶,自己疊被子,自己設置鬧鐘,起床並穿衣服;

家規4:保持玩具房的乾淨;

家規5:幫父母分擔家務,每週 1 美元;

家規6:每逢生日或是耶誕節,沒有豪華的禮物和華麗的聚會;

家規7:每晚 8 點 30 分準時熄燈。

家規8:安排充實的課餘生活:跳舞、排戲、彈鋼琴、打網球、玩橄欖球;

家規9:不准追星。

這樣看下來,你會發現奧巴馬最重視的還是規則的養成,而且都是生活中切切實實可以操作的事情。

父母應該給與孩子自由,但這個自由不是無限制、無規則、無節制的,更不是縱容和無作為。

一定的釋放和寬容沒有錯,但在釋放的面前,必須有一條清晰的界限,有些事情可以容忍,但有些界限堅決不能跨越。

不能越過 “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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