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後事 怎麼「辦」?
文/鄭雅雯 | 2004.09
繼民國82年11月國寶集團率先推出生前契約後,許多業者紛紛投入相關業務的研究、開發,甚至是策略聯盟,因此多少帶動民眾為身後事預做安排的風氣,也因而引起民眾對如何選擇優質業者的重視。

為了探究生前契約的經營概況、未來的發展趨勢、對民眾如何選擇優質業者以避免消費陷阱……等問題,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雜誌特別舉辦一場「身後事怎麼『辦』?--生前契約現況與發展」座談會,由總編輯林麗銖主持。

生前契約帶動為身後事預做準備的風氣

死亡是每個生命共同且必然的終點,因此處理身後事的這筆「最後費用」自然是每個人都無法避免的開銷。然而大多數人為親人辦理後事的經驗不多,加上國人一向避談死亡,更忌諱在生前為後事做準備,因此在面臨親人往生

 

時,時常手足無措,只能任由殯葬業者擺佈,甚至連服務價格也常是殯葬業者說了就算。
根據內政部統計,國人辦一場喪禮平均要花37.6萬元,而有40%左右的家庭因事出突然,一時無法負擔,只能草率處理,例如將遺體火化後安置在免費的公墓等。而生前契約的目的,便是為了解決這些傳統的問題,讓往生者有尊嚴,活著的人不會不知所措。

所謂的生前契約,就是生前預先為身後事的處理所簽訂的合約,執行的內容主要分為提供用品與服務人員兩大項,用品如接體車、豎靈、棺木、壽衣、靈車、會場布置、鮮花、儀式場用品、奠禮用品等;服務人員包括接體、禮儀師、司機、引魂、神職人員、化妝師、扛夫、司儀、禮生樂隊等。

新光人壽協理陳燿東表示,台灣早期的殯葬業跟雜貨店沒什麼兩樣,只要一、兩個人就可以經營。隨著時代潮流演進,由於現在殯葬業者的經營型態大都已電子化、企業化、精緻化,再加上台灣社會單身化、少子化、老年化的趨勢,都為生前契約的開發提供了絕佳的發展契機。

殯葬業者一年商機超過500億!

那麼究竟生前契約的市場有多大?根據內政部統計,去(92)年台灣死亡人數13.12萬人,以一場喪禮平均37.6萬元來算,殯葬業者一年大約有500億元的商機。但是國人到目前為止預購生前契約的觀念才剛起步。

龍巖人本服務公司經營管理處協理梁建芸表示,日本從1990年開始推行生前契約,到現在只不過短短十數年,便有60%~70%的喪禮是透過生前契約處理的,而台灣目前則僅1%~2%,可見國人接受生前契約的觀念仍有待推廣。

國寶人壽副總經理賴宜銘則認為,生前契約的開發無法很快看到成果的原因,跟國人過去對殯葬業的負面印象有關。雖然根據國寶人壽的調查,有57.6%的客戶認為殯葬業者的收費不夠透明,甚至趁著往生者六神無主之際漫天喊價,但是未來隨著殯葬業者致力於殯葬業務改革,及持之以恆的推廣、宣導,相信民眾的接受度會越來越高。

成立將邁入百年的同仁集團董事長葉金泉,則當場邀集與會的殯葬業者,成立公會或合作組織,希望透過業者間的合作、團結、訊息交流,共同為提升殯葬業的服務與形象努力。

75%強制信託 使得業者無法生存?

不過買了生前契約到真正派上用場,可能是數十年之後的事,因此為了確保業者的履約能力以免危及消費者權益,去(92)年通過的新版「殯葬管理條例」中,便規定殯葬業者必須將75%的預收費用強制信託。

 

對此,金寶山集團財務長蘇民德語重心長地說,「這項出於美意的規定,已經嚴重壓縮到殯葬業者的生存空間。由於生前契約的管銷費用高達45%~50%,預收費用75%信託就等於業者可運用的費用只有25%,因此有一些業者已經不再拓展新業務,而僅維持對原有客戶的服務;甚至還有業者索性就惡性倒閉而消聲匿跡,消費者也只好自認倒楣。」

陽信銀行信託部經理李慶成則點出,殯葬業者與銀行簽訂的是自益信託契約,受益人為殯葬業者。但是,殯葬業者倒閉而無法履行合約時,銀行到底該把資金交給買受人?還是殯葬業者呢?雖然銀行與殯葬業者訂立的信託條例中,通常會規定「殯葬業者倒閉、破產時,必須將資金還給買受人(消費者)」,可是將資金還給買受人是屬於他益信託,這個信託契約卻是自益信託,這個部分將來到底該怎麼處理?至今仍未訂立清楚,如此一來還是無法真正維護客戶的權益。

保險+信託+生前契約 用保險金安排身後事

山不轉路轉,面對既定的法令政策,殯葬業者只好另謀生存管道,與會的4家殯葬業者中,就有2家已經透過和保險公司合作的方式,將生前契約與保險連結在一起。

國華人壽協理胡思麒就表示,雖然保險提供生、老、病、死的保障,卻不包括「終」這個部分,因此部分保險業者便與殯葬業者合作,希望能將保險的服務範圍擴展到身後事的安排,藉此提供保戶有尊嚴的人生畢業典禮。目前已投入生前契約市場的保險業者除了國寶外,還包括富邦、國華,而新光與國泰據了解也已在進行評估中。

保險要如何與生前契約合作呢?目前保險公司與殯葬業者合作的方式是將生前契約與壽險商品結合,即民眾購買保險時,可事先約定未來保險公司所給付的滿期金或身故保險金,有一部分要用來購買生前契約。

富邦人壽總經理鄭本源便表示,目前富邦人壽與銀行、殯葬業者合作的模式就是保戶投保時,先將部分保險金指定信託給銀行用來預購生前契約,當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公司便將該部分保險金轉至信託銀行,等到後事辦完,殯葬業者後便可向銀行要求支付該筆費用。因此保戶必須同時簽署保險要保書、銀行信託契約及生前契約三份文件。

舉例來說,假設保戶的300萬保險金中,有35萬要購買生前契約,等到保戶身故時,保險公司除了給付給受益人265萬之外,剩下的35萬便交付信託銀行,等合作的殯喪業者為保戶辦完後事時,才可向信託的銀行領取35萬元的費用。這樣一來,客戶就不用擔心生前契約信託後仍無法得到保障的問題,而且還可同時獲得保險業、殯葬業及銀行三方的服務。

國寶人壽則推出整合集團的北海福座及國寶服務公司資源,將年金保險、禮儀服務、寶塔三者結合的「尊榮三寶專案」。消費者若投保「國寶人壽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甲型」,則被保險人得在年金累積期間(特定為10年)補繳約定差額,將年金轉換為生前契約;另外,該專案還提供保戶以優惠價格購買「北海福座富貴型」塔位。

胡思麒也表示國華人壽目前與生前契約業者合作的模式大致上和富邦人壽相同。

服務難量化 監理機關也難為

因受限於現行法令規定,鄭本源頗有微詞地表示,為了提供客戶這項服務,富邦在收入沒有增加的情況下,已經多付出3、4百萬的信託費用給銀行,因此,富邦人壽已研發出一張直接提供生前契約服務的保單,目前已送保險局審查中。也就是未來可直接省去銀行信託機制,當保戶身故時是由保險公司監督生前契約,在完成後直接支付款項給殯葬業者。

賴宜銘則表示,4年前國寶也曾送過連結保險與生前契約的保單,但卻被主管機關退件,最大的問題在於保險商品是由當時的財政部保險司(現在的金管會保險局)所監督管理,而殯葬業務則屬於內政部管理,加上殯葬提供給客戶的是服務,很難具體量化,財政部認為要將殯葬業務列為準金融商品,難度很高。

不過,據鄭本源透露,最近他常到保險局與官員溝通保險商品結合生前契約的可行性,相信近期內富邦送審的生前契約保單很有機會獲得核准。葉金泉也表示,如果將來保險能連結生前契約出單,即可照料人的生、老、病、死、葬,讓客戶能夠一次購足所須服務及擁有完整的保障。

版圖再擴大 醫院、宗教結盟將成趨勢

隨著殯葬業者擴大通路、致力提升品質控管,蓮華往生事業董事長王學斌樂觀地預估,5年後將有70% ~80%往生者的身後事,會透過生前契約履行,且殯葬業者除了透過生前契約的方式與保險業結盟之外,未來還可能與醫院、宗教合作。殯葬業者在醫院的太平間搶屍體是常有的事,若能與醫院策略聯盟,商機自然湧現。而生前契約可由消費者選擇葬禮的宗教儀式,包括道教、佛教、基督教……等,因此殯葬業者須仰賴宗教團體在儀式上的配合,當然也可以由此衍生商機與合作機會。

此外,梁建芸認為因為生前契約的履行通常是在20、30年之後,因此業者的經營必須包括「殯葬物流」(例如骨灰盔、棺木、紙製品、壽衣等),才能有效掌控履約時殯葬用品價格波動的幅度。至於在服務據點方面,王學斌認為有生前契約需求的客戶是全國性而非區域性的,因此殯葬業者必須將觸角擴及全國,才能提供迅速及良好品質的殯葬服務。

「身後事,現在辦最好」? 端賴業者表現

據內政部的生育率統計,30年前平均每一個育齡婦女有4.6個小孩,而去(92)年平均每一育齡婦女總生育數只剩1.24人;經建會甚至推估10年後台灣的老年人將超過幼年人口數,平均每4名工作人口就得養1名老人。這樣少子化的趨勢再加上都市化所造成的人際疏離,將使未來的小家庭在面對親人死喪時,更不知該如何處理。這些都是推廣生前契約最好的契機,只是路還很長,須賴業者正派的永續經營、以優質服務建立品牌與口碑努力,並強力宣導「身後事,現在辦最好」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