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人願意以貢獻他人之心,拿出好酒分享,人人都可以喝到好酒,人人都可以得到幸福;犧牲與奉獻看起來做的動作一樣,但心態不一樣,結果就會不一樣。
文◎徐國楦
上一期的最後一段話:組織裡需要誠實的人,需要被討厭的勇氣。本期就來談談被討厭的勇氣,看看這樣的元素加入到組織裡,會起什麼樣的化學反應?
你要當受害者或勇敢做自己?
「為了不被討厭,就必須隨時察言觀色,對所有人宣誓效忠,甚至連辦不到的事也答應,無法負擔的責任也攬在身上。但謊言很快就會被拆穿,這種作法,是對自己、也對身邊的人不誠實的生活方式。」
這似乎是一般人都有的困擾,被現實壓到沒有辦法做自己,被迫做自己不願意的事,委曲求全、隱忍沉默,甚至默許別人張狂的對待自己,任由這樣的事情不斷發生在自己身上,卻什麼也沒有做;更甚者,開始自哀自怨,抱怨老天不公平,抱怨自己運氣不好,抱怨生不逢時,用受害人的心態描述自己的遭遇,認為全世界的人都對不起自己,認為自己懷才不遇,然後用這樣的負面情緒包裝自己,建立一套自以為安全的環境,不敢再踏出去,繼續當個受害者……
是這樣嗎?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假設一個人可以擁有自己的主控權,勇敢做自己,不受到別人的影響,也就是做你眼中的你,而不是別人眼中的你,這樣的代價與甜頭是什麼?前面敘述受害者的代價與甜頭又是什麼?
我可以這樣說,受害者的甜頭是安全舒適的環境,因為可以繼續待在裡面;代價是被限制的約束,沒有自由可言。反之,勇敢做自己的人甜頭是自由,代價是需要具備被討厭的勇氣。哲學家曾大膽結論:「自由,就是被別人討厭。如果無法不在意他人的評價,無法不害怕被討厭,也不想付出可能得不到認同的代價,就無法貫徹自己的生活方式,也就得不到自由。」因此,被討厭是需要勇氣的,是要有不被控制的勇氣,以及那堅定的信念。
改變,需要被討厭的勇氣
《被討厭的勇氣》是最近的暢銷書籍,內容主要是推崇維也納心理學家阿德勒(Albred Adler)的理念;阿德勒心理學認為過去所經歷的包袱,不應該是牽絆我們選擇自己生活型態的枷鎖,我們有重新選擇的可能性,而之所以我們到最後無法改變,在於我們自己下定決心「不要改變」。
反之,如果我們改變,就是不願意被過去所束縛,進而自由、奔放,但過程中需要勇氣,遠離眾人約束的勇氣。因此,身為心理學醫師的阿德勒面對病人,常常先挑明「逃避」的目的,而不讓對方膠著於往事敘述。對阿德勒而言,「過去」已經過去,在時間軸裡早已消失,只存在人的記憶中。選擇讓它「長期」活下來,以及選擇讓它「消失」,不過一念之間;而轉念的旋軸是他的創傷目的。如果不想以此為藉口的人,會選擇漸漸遺忘。
因此,受害者是被人改變,想要不變成受害者,就必須自己先改變。與其要求他人改變,當我自己先有所不同時,身邊的人反而也因此而不同了。當我們願意改變,等同於取回內在的力量,這份力量將支持我們去面對原本的困境,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由內而外散發出一股安定感,而這份安定,往往會影響身旁的人跟著轉化。
阿德勒說過:「沒學會面對困難的孩子,將會閃躲一切困難。」運用正面的力量,而且堅定信念,終究會被人接受,會被組織接受,而那股被討厭的勇氣,也會轉化成被喜歡的力量,源源不絕。
貢獻他人之心,人人可以幸福
人是社會性的生物,會不由自主地活在別人的期望下:優異的成績、高薪的工作、美滿的家庭……我們愈來愈急著迎合這些標準,反而將自己真正熱愛的、可以感受到幸福和自信的事物擺在一邊。
想要活出自己的人生,就要先喜歡目前的自己,不管決定怎樣的生活方式,就該堅持並不受別人評價影響,理解到自己和別人的不同,我們也才能尊重別人的標準,平等對待身邊的朋友、家人,慢慢地,開始有了貢獻之心。
有個故事是這樣說的:在一次熱鬧的慶典中,酋長要求每一戶家庭都要捐出一壺酒,並且到在一個大酒缸中,讓大家可以共享。只看到每一戶都倒了家裡釀的酒,很快地就滿缸了。然後每個人的杯中都住滿一大杯酒,當慶典一開始,一飲而盡,才發現大家喝的是清水……
這可能是個笑話,但仔細想想,如果以受害者心態,也就是認為拿出私釀好酒是犧牲,才會以清水矇騙,但最後自己也喝了,所以只能喝到清水,繼續當一個受害者。如果人人願意以貢獻他人之心,拿出好酒分享,人人都可以喝到好酒,人人都可以得到幸福;犧牲與奉獻看起來做的動作一樣,但心態不一樣,結果就會不一樣。
貢獻並不是要犧牲自我,而是為了感受到自己的價值,換言之,如果不需要從這感受到自己的價值感,可以選擇不為這貢獻;當有貢獻感時就不會刻意尋求他人認同,刻意被認同的需求是為了獲得貢獻感,但這樣的方式是不自由的,我們要追求的是自由且幸福的人生。因此,自在地拿出好酒,無視於別人願不願意,貢獻一己之力,得到的絕對比原來付出的多。
(原刊載於2015年7月【直銷世紀】271期,收藏紙本雜誌,請至直銷世紀市集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