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舞蹈的美感教育

張中煖/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教務長

摘要
舞蹈兼具身體教育和藝術教育雙重功能,透過舞蹈教育可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然以往舞蹈未能真正在國民教育體制內落實,美育的功效也不突顯。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的推動,給予學習者較多參與舞蹈活動,促進美感經驗之機會。因此,筆者希望藉由本文來探討舞蹈的美感經驗,並就舞蹈的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兩方面,提出如何透過舞蹈教學來提升學習者的美感經驗,達到美育教化功能,以期喚醒大家對舞蹈教育的重視與關懷。

關鍵詞:舞蹈、舞蹈教育、美感經驗、美育

壹、前言

「愛美是人的天性」,這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一句話。因此,為了追求美,人類的身體願意承受外來附加的苦痛、接受挑戰,於是紋身、刺身、塑身、健身、整容的例子時有耳聞,且由來已久,已經形成文化的特殊現象,亦突顯了我國儒家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的觀念,相對突兀。然而,我們對於「與生俱來」的這個「臭皮囊」,究竟有多少認識和了解呢?既然透過身體外在的改變可感受與顯現「美感」經驗,那麼,以身體為媒介的舞蹈藝術,若是與我們非常親近,成為我們學習過程的重要內容,是否更能達到強化美感經驗的功效呢?

英國美育學者HerbertRead(1893-1968) 在其著作”EducationThroughArt”(透過藝術的教育)(呂廷和譯, 2007)中直指「藝術應為教育的基礎」(頁81)。而以人體為媒介的舞蹈藝術,是與人類歷史長河同生並存,中外歷史見證歷歷在目;且是當人從母體呱呱落地後,就開始手舞足蹈的生涯,並展開善用身體探索未知世界之旅了。可見,舞蹈可謂是名符其實的藝術之母,本該是我們生活與學習經驗的一部分;可惜,我們似乎忘卻了舞蹈與我們的親近性,忘卻了舞蹈的教育功能,以及這項豐富的文化傳承(張中煖, 2007)。有鑑於此,筆者希望藉由本文來探討舞蹈的美感經驗,以及如何透過舞蹈教學來提升學習者的美感經驗,達到美育教化功能,以期喚醒大家對舞蹈教育的重視與關懷。

貳、舞蹈的美感經驗

筆者認同美國教育哲學家杜威(JohnDewey, 1859-1952)所言,美感是一種鮮活、具體且完整的經驗形式,藝術就是美感經驗的寫照,完全反映從「做中學」的真諦(Dewey, 1934)。同時,筆者以為美感經驗包括對美的人、事、物與周遭環境之感知、欣賞、表達與創造等各面向,藉由美感經驗,能夠促進感覺體驗、認知能力、欣賞品味、表達語彙,以及創造想像能力。以舞蹈為例,舞蹈的美感經驗可涵蓋對劇場環境、舞台空間、舞者、編舞者、音樂家、相關設計家如服裝、燈光、舞台等設計人才的表現與作品之觀察、感知、欣賞、領會、理解、聯想和回饋等種種經驗歷程,以及潛藏或顯現於其中兼具感性覺察與理性認知的各種身心活動。舞蹈的參與者,無論是舞者、編舞者或觀賞者,雖然因為角色不同,涉入的面向與程度各異,但都可獲得並享有獨特的自我學習及成長之經驗。

此外,因為舞蹈乃以人體為媒介而產生動作,講究人際之間的互動關係,舞蹈本身又含有空間、時間、力量等要素,故當論及美感經驗時,最核心關鍵的身體動作經驗,及其與他人、他物;與所在空間、進行時間等相互交融衍生出的互動關係之經驗皆包含在內,是以舉凡身體做了些什麼?如何做?與誰做?在何處做?動作角度方向的安排如何?佔據了多少空間?進行的速度為何?動作的力度、流暢度如何等等問題,都刺激著美感經驗的產生,關係著美感經驗的強度,影響著美感經驗的累積。如此不僅豐富了經驗的內

容,提升經驗的層次與判別能力,且可造就經驗交流與回饋的機會,使得美感經驗的強度及深度得以抒發表達,進而創造出更新而獨特的經驗。

參、舞蹈的美感教育

民國68年我國的國民教育法第一條即揭示「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教育部, 1979);隔年又依國民教育法第一條頒布了「國民中小學加強美育教學實施要點」,強調「美育的功能在促進德、智、體、群四育的均衡發展,並提高其境界,豐富其內涵」(教育部,1980),足見美育為五育之基,恰好正可印證前面提及之HerbertRead所言:「藝術應為教育的基礎」。也難怪杜威當年在其創設的實驗學校中會強調學校的美育活動,並認為美育應該扣緊各類學習活動,並與生活密切結合(崔光宙、林逢祺主編,2000)。由於筆者曾撰文說明透過舞蹈可達德、智、體、群、美五育功能(平珩編, 1995),於此不再贅述,但想特別就美育為五育之基的說法予以延伸,進一步表達舞蹈的美感教育之理念,其實是融入了德、智、體、群這四育的。換言之,舞蹈作為美感經驗活動,能夠增進感受、欣賞、表達、創造等各種能力,其絕非「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體能活動,而是非常重視品格涵養、生活紀律、文化素質、創意思考、人際關係,並且攸關著個人身心整合與他我互動和諧,所以,參與舞蹈活動是涵蓋生活多面向、提升各種素質與能力的學習經驗。基於此,以下筆者將就舞蹈的美感教育實施之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兩方面提出個人的淺見。

一、課程內容

為了透過舞蹈來充實美感經驗,達到美育之功效,當然必得從舞蹈的媒介身體入手,且要能符合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所提出的「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及「實踐與應用」三大課程目標。因此,課程內容應有下列思考:(一)技藝的學習

身體動作的學習本就是一種技藝的展現,其牽涉到身形、姿態、肌力、空間感、時間感、彈性、爆發力、敏捷性、柔軟度、協調性、表現力等等許多因素的統合。舞蹈藉由身體不僅可展現力與美,可作為表情達意的工具,同時,這種技藝式的操作訓練內容,也使得學習者「體會」到控制、平衡、精準與紀律,經由身體操作講求健美的層次,連帶影響到態度、精神和心靈善美的層次。這種最真切地透過身體力行,實踐於生活中之做法,也最符合「實踐與應用」的目標要旨。

一般而言,對於專業舞者在技藝方面的要求要比業餘者高,但若是一味追求「技」而忽略「藝」,導致身體淪為能夠展現高難度技術,卻缺乏表現力、生命力的機械工具,則美感經驗容易被打折扣。North(1990)提醒我們應該釐清融入情感及智力的BodilyMovement和像機械般的PhysicalMovement之不同,即是這個道理。因此,技藝的學習應著重基本體能、線條延展、空間感、節奏感、表現質感等方面之增強,回歸到讓學習者自我探索、覺知環境與個人關係,以及知道如何善用

自己的智能及身體,來從事舞蹈表現,以達「探索與表現」之目標。

(二)創意的啟發

就舞蹈課程內容觀之,技藝的學習通常比較屬於肢體作用層面,偏向於舞步動作的模仿傳承;創意的啟發則是從思考轉化於身體表現層面,偏向以各類教學資源為刺激,以引發學習者即興創作的能力,使他們能夠多想、多做,挖掘出更豐富的身體動作語彙及素材,組織創造出更精彩的舞蹈內容。

以舞蹈的編創而言,著重創意啟發的課程內容,絕對是包含了啟發學習者創造力、想像力、問題解決能力之智育;開發學習者身體動作語彙可能性和身體表現能力之體育,以及促進學習者對舞蹈的理解和鑑賞能力之美育。倘若進一步以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所提出的「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及「實踐與應用」三大課程目標主軸之內容來檢視,自然也是非常符合的。

(三)知識的傳承

舞蹈發展至今已成為一知識體,累積了前人許多寶貴知識、技能和經驗的智慧與成果,自成其脈絡體系,需要後人不斷地傳承與再創造,而且舞蹈學習本身就是一個「達知」的過程(NationalDanceAssociation, 1988)。因此,有關舞蹈的歷史發展、動作理論、教育觀、方法學、對舞蹈人物和作品之研究探討等等,應列為教學內容。特別是舞蹈知識的吸收、傳承與創造直接衝擊著舞蹈教育的廣度與深度,是與學習者對舞蹈的認識、體驗和鑑賞之根基厚度息息相關,無論學習者是舞者、創作者或觀眾的身分,可使他們因為有足夠的知識作為後盾,故可在已有的背景基礎下,感受到不一樣的美感經驗,更有助於「審美與理解」目標的達成。

(四)文化的包容

舞蹈的課程內容除了技藝、知識的學習和傳承之外,還應該考量不同族群及文化所蘊含的差異性、特殊性,其各有不同的美學思維與內涵。因此,有必要將在不同時空、不同文化脈絡、或是不同性別、年齡層所創造發展出來的舞蹈技藝和知識,例如:中國傳統戲曲的武功、身段、起源於西方的古典芭蕾、現代舞,台灣各族原住民舞蹈、祭儀、世界各民族舞蹈、乃至時下流行的街舞、國標舞等等,都可納入課程內容,給予學習者接受多元文化洗禮的機會。如此,學習者當更能反映「審美與理解」所希冀達成之「體認各種藝術價值、風格、及其文化脈絡,珍視藝術文物與作品」(教育部, 2003),也更懂得包容並尊重他人,成為優質的世界公民。

此外,由於文化底蘊深厚的舞蹈,即使舞步簡單,隊形變化較為單調,卻因為充滿文化意涵,會產生令人感動的力量;若是舞步和隊形變化繁複、姿態韻味不易掌握,正好突顯舞蹈經得起時間考驗、永垂不朽的精緻細微面,容易令人產生對舞蹈的崇高敬畏之心,以及強烈的美感經驗。

從上述不難發現,美國藝術教育學者所推動包含藝術創作、藝術史、藝術評論及美學等融合內容之觀念與做法,即所謂的「以學科為基礎的藝術教育」

■專論

(Discipline-basedArtEducation;DBAE)亦可借用參考,以促使學生透過藝術(舞蹈)能夠開啟另一個「視界」,得以發揮創意;強化認知與解讀能力;加深對世界的了解,以及對多元文化的尊重與欣賞等等(Clark, Day &Greer, 1987;Greer, 1987;Elliot, 2002)。

二、教學方法

至於在教學方法運用上,除了落實「國民中小學加強美育教學實施要點」所標榜之「過程重於結果,啟發重於灌輸、創作重於模仿」之外,為了喚醒、刺激舞蹈的美感經驗,建議教師可採取下列方法:

(一)在教學中投入動作感知引導過程

Boyce(1991)認為動作經常是透過教師示範與解說的方式實施,使學習者了解動作應該如何完成,但忽略了教導學生如何去感知動作。筆者深有同感,特別在此呼籲舞蹈教師除了提供學習者外在資訊之外,應多刺激、引導學生對動作的覺知與感受性,使他們能夠由自己體察的內化過

程再顯形於外(張中煖, 1997)。事實上,專業舞者的養成過程中,在

身體訓練方面,教師時常會提醒舞者要注意「BodyAlignment」,就是要學生以自身為師,隨時注意調整自我的體態、姿勢和動作。這是一種自我覺察的功夫,需要被訓練啟發,以提高身體覺知的敏銳度,以及感受身體舞動之美的深層經驗,如此,學習者對學習舞蹈的成就感也會增加,才能欣然沉浸、甚至陶醉於舞蹈經驗中。為達此目的,教師本身需是一位敏銳的觀察者,並具備高度動作感知能力,能在適當時機,針對學習者的表現,給予提醒引導,協助其自我覺察和改善。

(二)在教學中塑造情境以利情感意念的表達

身體既然是我們表情達意的工具,舞蹈教學就應使其確實發揮功效,成為釋放能量、抒發情感的媒介,以切合美感教育之實。舞蹈教師可藉由改變、佈置學習環境,如教室溫度、亮度的調節;學生的位置安排、群組關係之設計等,或是藉由教學輔助道具或媒體,營造適當的情境,來幫助學習者將內在情感及思想透過舞蹈呈現。

意象的引導也屬於情境塑造的一環,教師也應善加運用。包括:藉由語言的描述、聽覺、視覺、觸覺、嗅覺或是味覺等不同的刺激來製造學習者的想像空間,產生動覺的回應,注入情感於動作的展現之中。筆者在教授舞蹈技巧課及創造性舞蹈課時,經常會根據學習者的情況和所欲達到的教學目標,藉由語言引導學生可以「像⋯⋯般舞動」、「想像你們在⋯⋯的環境中跳舞」;或是藉由傾聽音樂、觀賞繪畫、碰觸、操作、聞嗅、淺嚐物品所得到的意象感受,呈現出自己的舞蹈。

由於意象的產生與個人的生活經驗有關,所以透過意象引導身體的探索教學方式,能夠讓學習者在接收訊息後,抽引出舊經驗,在腦海中先形成意念、構思,並擴大聯想作用,轉化於身體的自我詮釋和舞動之中,創造出新的經驗與可能性。此種方式給予學習者自我感受和表達的空間,非常有助於他們動作質感及舞蹈編創個性的呈現,值得舞蹈教師勇於嘗試。同時,教學過程中又可引進其他藝術媒介,

結合日常生活經驗,對學習者美感經驗的獲得也將更為完整全面。

(三)在教學中引介文化知識層面

各種舞蹈類型的產生都有其源頭和演變發展過程可供追溯及了解,舞蹈的動作派別和理論也有其背後之文化思想作為支撐。因此,舞蹈教師在教授舞蹈動作語彙時,應該對舞蹈的文化背景、動作的意義、運動的原理原則等等有所交代,使學習者能夠「以身試法」,確實掌控舞蹈動作的訣竅和精髓;在介紹、分析舞作時,則應該盡量提供相關知識與資訊,例如:編舞者生平、編創主題的構思、舞作的時代背景、舞者、音樂及設計人員背景資料等等,以增長學習者見聞,讓他們能夠跳脫純粹地直覺感受,對舞蹈有更深的認識與回應。不過,筆者在此要提醒教師不宜過度介入學生的自我體驗和判斷,而應該扮演觸媒、推手或是橋樑角色,引導學生經由自己的覺知,使美感由內而生,喜形於外,並能以口語或非口語方式回饋所見所聞,建構、形塑自己的美學觀,培養出主動求知、獨立思考、判斷與解決問題的態度、能力與人格特質。

肆、結語

美育是陶冶性情、具有「潛移默化」功能之感性教育,對人的情感、精神、品格、情趣、品味、氣質、胸襟等等會產生激勵、淨化和昇華之作用,是不容輕忽的柔性國力(吳祖勝, 2008)。舞蹈作為美育的關鍵內容要素,不僅如前所言,可展示強大的柔性國力,且因為其佔有藝術教育和體育教育的雙重優勢,又可顯示體育「強身強國」的剛性威力,所以舞蹈教育的落實,絕對能在剛柔並濟之下,形塑國家的活力、創造力與生命力。

總之,任何的舞蹈經驗都包括了認知、技能與情意的學習;牽動著視覺、聽覺與動覺的敏銳度;兼顧創造性思考與批判性思考的開發;展現人我和諧互動與人文關懷,是寶貴、也應該是人類必備的學習經驗。誠如Redfern(2007)所言舞蹈美學仍有待建構,並提議一般舞蹈愛好者及舞蹈界人士都應熱情投入,針對舞蹈作品與表演,給予公開且真誠的回應,使舞蹈作為一項藝術形式、一門美的學問,能夠更趨完善。而為達此目標,筆者以為唯有落實並加強舞蹈的美感教育,才能克竟其功。

美感時代已經到來,期待大家共襄盛舉,能夠喜愛舞蹈、踴躍參與舞蹈活動、享受舞蹈經驗、追求舞蹈之美,一起為重建新國力、開創「美力」新紀元來努力打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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