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按時計酬者,每七日有一日之例假日休假,該日工資是否須發給?

業務分類: 勞工服務
生活類別: 勞工
承辦單位: 勞資關係科
承辦人員: 陳如雯、林文彥、林惠珠、黃忠裕、袁慶旻、許宮蓁、伍政杰
承辦人聯絡資訊: 7558048#32、33、37

簡答

按日、按時計酬者,該例假日薪資毋須再行給予。

詳答

依民國96年8月7日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2字第0960130600號函釋,按日、按時計酬者,該例假日薪資毋須再行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