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3 ─ 沒有從事工作掛名加保勞保,除取消資格、年資,還沒收已繳保險費

Q:莉莉今年43歲,勞保的年資累積有14年,目前在一家清潔公司擔任會計工作,因公婆年邁需要人照顧,莉莉決定暫時辭職。她聽隔壁王太太說,如果沒有工作,就要參加國民年金保險,過去的勞保年資就會不見,王太太建議莉莉,可以掛名在親朋好友的公司或在職業工會加保,繼續累積勞保年資,以後申請勞保老年給付時才領得多,莉莉聽了覺得很有道理,但真的是這樣嗎?

A:
有實際工作的勞工,才能由所屬投保單位加保,切勿掛名加保,以免投保資格被取消,已繳保險費也不退還
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必須有實際從事工作者才能參加。依照規定,受僱固定雇主的勞工應由雇主為其申報加保;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職業勞工,才能由本業的職業工會參加勞保。因此,沒有工作的民眾,是不能掛名在其他投保單位或職業工會繼續加保的

沒有從事工作而掛名在其他投保單位或職業工會參加勞保,

經勞保局查明屬實,

將會被取消被保險人資格,

不僅年資無法計算,已繳納的保費不會退還,

而且必須補繳國民年金保費,

如有領取保險給付者,勞保局還會依法追還,得不償失。

 

以莉莉的例子來看,她如果辭職後,在沒有工作的期間就會被主動納入國民年金保險,但是她的勞保年資並不會像隔壁王太太所說因為勞保中斷投保而消失,她原在工作期間累積的勞保年資,依規定都會予以保留,而且只要有按時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等到老年退休時,除了能夠享有勞保老年給付的權益外,年滿65歲起,還能以累計的國保年資領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讓老年生活沒煩惱。

有工作時保勞保,沒工作時保國保,老年生活沒煩惱
勞工保險和國民年金保險為2種不同的社會保險制度,適用對象並不相同,勞工保險是為了保障勞工工作安全,維持勞工老年退休、失能及身故時遺屬基本生活的保障;而國民年金保險則是為了讓沒有參加公教保、軍保、勞保、農保的國民,也能享受到社會保險的好處,在發生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和死亡事故時,可以獲得相關給付的保障。因此,有工作時保勞保,沒工作時保國保,依實際有無工作身分正確加保,才能確保老年經濟生活安全。